男装,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不羁,确实潇洒的叫人移不开眼睛。
何况身边还有个“丑陋”的铁面男,作为反面教材,更显得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了。
也难怪方凌这只颜狗,一上来就要认大哥。
路嫚嫚也是满头的黑线,这死小子怎么比周庆云还要啰嗦?
“我们兄弟有事要办,不方便带上你。”
“很方便,很方便!我这个人吃东西不挑剔,住宿也是没什么要求,而且……”
方凌眼珠子转了转,“我还能帮你们做饭。”
君子远包厨,这个时代会做饭的男子还真是挺少的。
就连厉大捕头这么厉害,饭还是不会做的。
随口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方凌咧了一下嘴,果然自己猜中了。
两个大男人怎么会做饭嘛!
“大哥,我叫方凌,叫我小凌子就好,大哥要吃啥我马上就给你做。”
路嫚嫚“……”
差点把自己舌头咬掉,真不该多问这一句。
看向厉风,“走吧!”
方凌在身后,“看看两位这个方向应该是去茂洲的吧?茂洲我最熟,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要不我给两位当向导吧?”
听到对茂洲很熟,路嫚嫚眼神闪了下。
回过头来,“你是茂洲人?”
方凌拍到自己的胸脯,“在茂洲报我的名字,没人敢欺负你们。”
厉风抽抽嘴角,小子吹牛吧,这么厉害,怎么被人追杀?
方凌讪讪然,“这不是出了茂洲城了嘛!小爷的名号不管用。”
原来是个牛皮小子。
路嫚嫚翻了个白眼,抬脚就走。
“唉,大哥别走,我说的都是真的,没吹牛,我爹是茂洲知府。”
茂洲知府方大人,不正是自己要调查的人?
路嫚嫚脚下步子一顿,“少吹牛了,知府家的公子怎会沦落至此?”
“我是拿了我爹的东西偷跑出来的,不信咱们回茂洲,你打听打听哪个不认识小爷我。”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路嫚嫚佯装考虑了一番,既如此,带上你也无妨,不过说好了,这一路上的饭食由你负责。
“哎!”
方凌答应得很干脆。
走出竹林,三个人只有两匹马。
“你俩共乘一匹,到了镇上再买一匹马。”
路嫚嫚指着厉风对方凌道。
“不行!”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拒绝。
“大哥,还是咱俩共存一匹吧!”
那面具男太丑,影响心情。
厉风额头的青筋直跳,他都不愿意与他共乘,竟还肖想与他媳妇儿共乘,美的他。
“会骑马吗?”
面具男竟然看扁他。
方凌不自觉地挺了挺腰背,“笑话,小爷我茂洲小霸王,你小看爷。”
厉风马鞭子直接甩给了他。
“会骑就好。”
然后利落的翻上路嫚嫚马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