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年,正值春夏之交的凡尔赛如同一副色彩斑斓的织金锦缎,在明亮却不耀眼的晨光下散发着五十年来从未褪色的魅力。
特蕾莎王后今天起身的格外早,在简单的洗漱后,她在侍女的帮助下在细棉的衬衣外套上了一件灰紫色的羊绒袍子,随意地套了一双松软的平底鞋,就往国王的寝室里去了。
早在十几年前,国王就取消了一概繁琐又折磨人的仪式,又将大部分政务交给了王太子小路易,他与王后原先各自占据一个大套间——也就是由好几个房间套叠在一起的套间,现在则是两人一同分享一个大套间,王后的寝室与国王的寝室只间隔着一个起居室。
经过询问后,特蕾莎王后进了国王的寝室,寝室里的国王也已经起身了,窗幔全都拉开了,透明的阳光照得房间没有一丝半点晦暗的地方,路易放松地坐在窗前的扶手椅上,侧对窗户,对着一面大穿衣镜,身上也只穿着宽松的衬衣,小小小尚帕涅正在为国王梳开蓬松的长发,邦唐在一边看着。
众人向王后行礼,王后向国王屈膝,然后走过去,拿过小小小尚帕涅手里的象牙梳子,慢慢地为路易梳起头发来。
第一次王后这样做的时候,无论是第三代尚帕涅先生还是邦唐都很吃惊,王后自己心中也有些忐忑,但国王没有反对的意思,甚至露出了一点高兴的样子,于是在那天之后,王后每天都会早起,然后来为国王梳发。
国王的头发依然茂密,光滑,仿佛时光在此停驻,不过从浅色变成了深色,又从深色变成了浅色,如今更是白得如同银子,又或是冰雪,特蕾莎接过丝带为路易束好长发,手指穿过卷曲着的发尾,俯下身在国王尊贵的头顶吻了一下。
“好了。”她说。
路易笑笑,按住王后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然后握住“来吧,”他说“今天我们在玫瑰园里用早餐。”
六月正是玫瑰开放最为热烈的季节,因为国王喜欢玫瑰,所以不仅法兰西,所有与法兰西保持往来(无论交好还是敌对)的国家都会将玫瑰作为国礼之一,法兰西与西班牙,还有意大利的商人们四处行商的时候,还会特意甄选当地的好玫瑰花送回凡尔赛,如今的凡尔赛玫瑰园早就可以被称作玫瑰山了,能够被移栽到庭院里,被国王注目的玫瑰无一不是此时最为珍贵与美貌,气味馥郁的品种。
路易挽着特蕾莎走过去的时候,一朵半开的黄玫瑰引起了他的注意,即便还未全部开放,它的花瓣都已经能够铺满国王的手掌,他欣赏了一会,把它折下来,插在了王后的发髻上。
侍从在一从茂密的“中国朱红”边摆好了桌椅,桌上是几样简单而又新鲜的食物,也是国王与王后的常例,不过在玫瑰花从里用餐的话——“中国朱红”是商人们从远东带回的朱红月季与玫瑰的杂交品种,不但颜色浓郁,气息也格外清甜动人,王后只觉得每一口食物都被这种沁人心脾的香味浸透了,尝起来格外美味。
错了,她在心中想到,不是因为玫瑰,她的心如此喜悦是因为——陛下在她身边。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在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同龄的路易,那时候她的心中只有焦虑与恐惧,爱情占据不了一丝半点,她幸运地为路易生下了一个继承人,然后是大公主,再后来是夏尔,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三世,在那些年里,她与路易并肩作战,相濡以沫——路易是个节制的人,身边的王室夫人自始至终也没有超过三个,也从不会放纵王室夫人或是大臣欺凌与羞辱她,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甚至还有权力。
那时候,她每次向上帝祈祷,都会感谢祂赐给了她这桩超乎了她期望之外的婚姻。
那么,这份感激是什么时候产生了质变呢?特蕾莎偶尔也会嘲笑自己,在十二岁的时候她没有春心萌动过,在二十岁的时候她如同波澜不惊的死水,在三十岁,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