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状元 二更(2 / 2)

一下乡亲们。

哪怕只是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也够大家吃饱喝足的了。

顾依依亲自打电话除了报喜,也是要告诉他们,过几天要回去一趟。

既然考上了大学而且考得还不错,肯定要在s市办升学宴的,起码要感谢师长。

不过嘛,既然她报考的本身就是s大,所以时间上不急。

升学宴可以晚一点再办,她和霍东是准备回去把家中二老接来。

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来了,顾依依也可以转户口了,起码读大学的四年她就是s市人了。

这也是农村人后来积极读书的原因之一,考上了大学真的就是鲤鱼跳龙门了啊。

回去也是为了开一个户口迁出证明,到时候大学报道之后,就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入s市了。

等到顾长生林丽琴也都知道了顾依依不但考上了大学,还是文科的第一名时,那个高兴啊。

嘴里直呼,这是祖宗显灵,在大队干部办公室就热烈盈眶了。

大队长和会计还有其他大队干部对他们的失态也没有多加计较。

开玩笑,要是他们家的女儿这么出息,也会激动的不得了的。

顾依依打完电话就回去了,既然决定要回乡一趟,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忙碌交代呢。

这一次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跟着一起回去了,店还要开,钱还要赚的。

不过顾爱民兄弟会跟他们一起回去,他们买的小院子也都收拾妥当了。

暂时钱不够,兄弟俩合着买一处还是可以的,顾依依也对此大为支持。

现在的房价还是很便宜的,好一点的小院子也就两三千,一般的千把块钱就可以搞定。

还附带家具呢。

只是这个时候的居民还没有房屋买卖的意识,好的出售中的房产可遇不可求。

难得哥哥们遇到了,顾依依当然也是叫他们买下来。

租太不划算了,而且十多年后房地产经济的飞速发展,让大城市的房价都是飞涨。

后世s市吓死人的房价,可是让许多人一辈子也不一定买得起房子,还由此诞生了“房奴”一词。

现在有钱先买房子,搁在以后,绝对的只赚不亏。

所以顾爱军顾爱民兄弟俩也合伙买了一个小院子,除了把爹妈接过来也要带孩子到这边念书。

几个人一起,足够他们住的了。

他们现在也知道念书的好处了,他们是没有那个机会,但是不想让孩子以后也都给埋没了。

为什么是顾爱民兄弟俩回去不带着媳妇呢?

很简单,罗美兰怀|孕了,老三结婚好几年才有的宝贝孩子呢。

也正好,可以劝说顾长生夫妇俩一起到s市来住一段时间。

过来照顾怀|孕的儿媳妇,这个理由妥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