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节结束语(1 / 3)

靓女截殉录 儒卿 3733 字 2021-11-11

第495节结束语

《明史载》:

一 、孙若薇生平:孝恭章皇后(1399年-1462年)孙氏,是明宣宗朱瞻基第二任皇后,初封为贵妃,山东邹平人。孙氏幼时姿色秀丽,十余岁时,被贵夫人欣赏。因太子妃张氏母亲彭城伯夫人——人称贵夫人,常常入宫探望太子妃,偶然提起孙忠有贤女。孙氏因此机缘而入宫,明成祖命太子妃张氏即诚孝昭皇后育之,孙氏与宣宗朝夕相处,感情颇深。 永乐十五年(1417年),朱棣为皇太孙朱瞻基主婚,却选取胡善祥为朱瞻基嫡妻,孙氏只能居侧室为嫔。 洪熙元年(1425年),朱瞻基继位为宣宗;封胡氏为皇后,封孙氏为贵妃。宣宗十分宠爱孙贵妃。明朝规定,皇后有金册、金宝,贵妃以下仅有金册无金宝,但因皇帝宠孙贵妃,特命赐予孙金册金宝,开了先例。胡皇后和孙贵妃皆生有女儿(顺德公主和常德公主)后,孙贵妃生下儿子明英宗朱祁镇,宣宗愈发宠爱其,以胡皇后无子所以理应让贤,逼胡皇后上表逊位。孝恭皇后历经永乐、洪熙、宣宗、正统、景泰、天顺六朝,并作为宣宗朝的皇后,正统、景泰、天顺三朝的皇太后,和成化皇帝(朱见深)的主要抚育人,明史多有诋毁:孙若薇是“阴取宫人子为己子”的说法。 宣宗三年(1428年),宣宗废胡皇后,册立孙贵妃为皇后。宣宗十年(1435年一病不起逝世,张太后立皇太子朱祁镇为皇帝。新皇帝尊张太后为太皇太后,孙皇后为皇太后。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朱祁镇出征被俘,朱祁钰即位,为景泰皇帝(明景泰帝)。十二月为孙太后加上尊号“上圣皇太后”。天顺元年(1457年)正月,英宗复辟为帝,废景泰皇帝为郕王。给孙太后上徽号曰“圣烈慈寿皇太后”。明代后宫徽号自此开始。天顺六年(1462年)九月,孙太后逝世。全谥为孝恭懿宪慈仁庄烈齐天配圣章皇后,附太庙。

二、废除人殉制,是孙若薇德功。明朝自开国以来,皇帝死后一直实行令人发指的宫女殉葬制度:明太祖朱元璋开始,成祖朱棣,仁宗朱高炽延续。一旦皇帝归天,留下的一大群妃嫔,除嫡妻皇后和太子生母外,其它均要陪葬皇帝。然而,对此种残忍的殉葬制度,诸王大臣竟然也纷纷地仿效,甚至有将嫡妻皆得被陪葬,历史上有记载的就有秦愍王妃、郢靖王妃、唐靖王妃、卫恭王妃……等等。宣宗帝死后为其陪葬的宫妃,有何贵妃、赵贤妃、吴惠妃、焦淑妃、曹敬妃、徐顺妃、袁丽妃、诸淑妃、李充妃、何成妃,除追封此几妃的正式妃嫔之外,其她曾侍寝无子女的宫人也不在少数地无史册记载。值得探究的是,宣宗帝死后是谁确定哪些宫女陪葬?依当时的宫廷政治格局,看来只能是宣宗帝的母亲张太后,是殉葬制度的忠实执行者。从永乐皇帝驾崩时,昭献贵妃王氏已去世四年,张氏就早已是后宫的首领人物,确定随永乐帝殉葬的宫女,当时就应该由张氏或是仁宗。在仁宗朱高炽死后,确定陪葬宫女的大权非张太后莫属。明朝殉葬制度从实施到废除的整个过程来看,张先后作为皇后和皇太后,应该有促使皇帝拦截或废除殉葬制度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她能在仁宗死后,把身为三位亲王生母的郭贵妃也陪葬的事实来看,不仅不会行此善政,且执行殉葬制度足够地坚决。所以说,确定宣德帝陪葬妃嫔的决策,肯定是由宣宗帝遗诏已明确“国家重务入白皇太后”赋予重权的她作出的。此女人在历史上竟然有比较好的口碑,甚至被美化为“女中尧舜”,应该是被那些坚持所谓“正统”观点的封建文人捧出来的。在此同时,在“宣宗”之后,将新皇帝年号定为“正统”,也体现了张的意旨,故此也可印证张的思想立场和确定她的历史定位。宣宗帝驾崩当年的宣宗元年八月,朝廷以小皇帝的名义,追赠其随宣宗帝殉葬的皇庶母惠妃何氏为贵妃,谥端静;赵氏为……册文曰:“宜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