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山的思绪渐渐飘到了远方。
耳顺之年,却依旧孑然一身,正如同所有媒体记者猜测的那样,每一个单身的人,背后总有一段忘不掉的情!
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可以为了一段情等待二十年,同样也不是每一个痴情的人最终都有美满的回报。
当年的他一心沉浸在音乐当中,辜负了她,很多年后,他蓦然回首,才明白,她比音乐更重要,可笑的是,当他找她的时候,她说,“我明天就要结婚了!”
我明天就要结婚了!
如同,晴天霹雳,那是一场绝望的挣扎,泪水过后,他发现他的歌再也没有生气了,因为他的心死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厌倦尘世间的一切欢乐,爱与希望,就像他讨厌那首《爱你一万年》,直勾勾地戳中了他的痛处。
情人难免沦为朋友!
“呵呵!”他擦了擦眼泪,呆呆地望着南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十年一出,天下无歌!
看着如同王子般深情演唱的南立,他脑海中闪过了四个字。
风华绝代!
他突然有种羞愧,一种无力感,甚至有点自卑,在自己引以为傲的音乐前,他竟然生出了一种自卑!
这种自卑是发自内心,附在骨髓上,他愧疚地低下了头,脸上感觉到火辣辣的疼,自己刚才还让人家拜他为师,人家的才华自己拍马也赶不上啊!
自己能教他什么,呸,人家能抽空指点一下自己,都算自己烧高香了。
陆生寒已经从自己的座椅上跌了下来,他也是一位歌手,还有点实力,自然知道这首《十年》有多么的经典!
他哭着也想不到,明明是在刁难南立,怎么反而像是在成就他,自己简直就是一个蠢猪啊,神助攻啊!
歌声甫歇,全场寂静!
“太好听了!”
“我都听哭了!”
“这歌……”
方小山失魂落魄地抬起头,望着南立,问道: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十年。”南立的声音很冷淡。
方小山的身体突然一颤,脸色变得颓然:“哈哈,十年,好一个十年,十年况且如此,我已经二十年了……是不是该放…下…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到最后声若蚊子叮咛,只有他自己听得清了。
“你赢了。”
他突然仿佛像是看透了什么似的,爽朗一笑,冲着南立重重地鞠了一躬,郑重地说道:
“受教了。”
缓了缓,他才再次说道:“很好,很好……你很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很好,也不知道是说南立很好,还是说他的歌很好,良久,他终于柱起拐杖,颤颤巍巍地走了。
走到大门口,他回过头深深地再次看了南立一眼,嗫嚅道:
“小子,你的才华冠绝当世,注定流芳百世,青史留名!不过,我有一言,希望你能好自为之!”
“还请老先生赐教。”
“沉默做事砺大志,低调做人蕴担当!”
南立一怔,踌躇一番,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受教了!不过我也有一言,说与先生你听。”
“老夫洗耳恭听。”方小山虚掏了一下耳朵。
“一万年太久,不如只争朝夕!”
南立的话如一道闪电劈进了方小山的心中,他浑浊的目光突然一亮,很快又暗了下来,一句话也没说,颤抖着身体缓缓地走了出去。
现场的氛围再次冷却下来,而此刻的陆生寒已经明白大势已去,十年一出,再也不能阻挡南立崛起地步伐了。
原来一个人的才华真的可以敲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