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当看完了哈利波特之后,老人家直接忍不住的骂了一句脏话,因为南立断章断的太可恶了,直接把最关键,最精彩的地方给断掉了。
开玩笑,刚刚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院,正看的津津有味,却发现什么都没有了,这岂不是坑爹吗!
带着无比气愤的心情,索米尔又翻了一页,直接看到了第二个故事,福尔摩斯之红发会的故事。
当看到这篇故事后,发现作者竟然以第一人称的方式,以非主角的描写方式开头后,瞬间索米尔就不想看了。
文章的主角就仿佛是一个回忆录一般,一个助理的回忆。
可就当他皱着眉头观看时,在硬着头皮看完了前面几百个字的前文后,慢慢的他作为一个非侦探迷的身份,竟然直接爱上了这篇文章。
红发会讲述的是一个红发百万富翁,立下了一个遗嘱,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人有一份差事,所以只要入选的人,就可以干很少的活,却能拿到不菲的收入。
因此很多人就争先恐后的去这个地方应聘,随后突然有一天,一个红发男子进去后,在干了一个多月,发现红发会竟然解散了。
本来解散是没有什么事情的,但这个人十分好奇,无意间和福尔摩斯聊了这件事情。
聊完后,福尔摩斯顿时发现了大问题,紧接着在一系列的排查和一系列的追问后,惊人的发现,所谓的红发会,是一个盗窃团伙的迷魂术。专门就是让附近店铺的老板过来参加,然后在这里工作一两个小时,他们就偷偷挖地道,紧接着就去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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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故事讲述结束后,作者把里面的故事剧情写的栩栩如生,聪明的团伙,弥天的案情,还有天才侦探福尔摩斯。
尤其是在福尔摩斯这里,简直就和别的侦探小说完全不一样。
别的侦探主要文笔还是是放在主角的机智上面,而这篇小说,所有的中心点全部都是在主角的细心,还有各种蛛丝马迹,通过种种的事情关联在一起,从而才能破案。
比之以往的侦探小说,真实性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就仿佛真的是在办案子一样。
为此,在这个情况下,这篇小说立马就吸引了无数侦探迷。
同样,索米尔在看完红发会后,整个人双目震撼在原地,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
“太聪明了!”
而一旁的老者,在看完之后,同样十分感叹起来了,他之前就是看到快要破案的时候,心里急死了。
现在如愿以偿的看完了这本书,自然而然的就舒服多了。
在一番感谢后,老者便离开了这个车站,准备去找一个杂志社,自己花钱买一本,然后回家给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女看。
再说索米尔,当他看完后,第一时间就开始忍不住的宣传起来了。
没办法,这两篇故事,一篇魔幻,一篇侦探,简直写的太精彩了。
米国的一天并没有比别的国家多出一秒,也没有比别的国家少一秒。
当夜晚七八点的时候,米国首都之中,灯火通明,欧式的建筑让这座城市变得十分迷人起来。
也同样,在短短一个早晨和一个下午的时间,文艺时代逐渐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从开始的无人问津,到许多人追问,慢慢的,如同病毒一般的蔓延起来。
城市之中,某个十字路口内,一辆出租车正在等待着红绿灯,科菲带着满身疲倦靠在车内,看着窗外的风景。
没有人知道,略微邋遢的他,在推特上面却是一个大红人。推特,是米国类似于新浪微博的东西,但推特在北美地区属于最火的一个社交软件。
因为没有心情聊天,司机似乎有点无聊,便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