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土澳洲”的资格。
首先,想要前往“土澳洲”的家族自身必须足够大,只能去分支,不得去主干。比如老杨家有三百子弟,能够前往“土澳洲”的最多不超过一百人。家产方面,同样如此,杨家如果有三百万角,能够带走的最多也不超过一百万。
其次,各家前往“土澳洲”所派的船只,还要先帮朝廷运送一次兵粮。
这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幽州老田家的船只从津门出发,那么他们首先要带着就近征召来的兵士,可能是从前的丁零人、鲜卑人、乌桓人、扶余人……当然了,现在大家都是大汉国人,从军入伍之后更是自家兄弟。反正就是带着这些兄弟,一路南下,到达“来州”或“宾州”,停船换人,而后再前往“土澳”。
换啥人?
想去“土澳”开矿赚钱,不得需要大量的工人么?
而这些工人,不能是大汉内陆之人,只能从来州、宾州,或是更南边的一些地方,从当地人之中招募。
请注意,是“招募”!
所以朝廷向各家提出的最后一个要求就是必须保障随员、工人的权益。到了土澳之后,工人们干活要给工钱,房子、衣裳和食物,啥也不能缺了少了,要是有病有灾的,还要多照顾着。否则的话,一旦因为苛待工人而引发动荡,朝廷的处罚可是会很严厉的,甚至不排除杀头之刑。
其实这一条款虽然看似严厉,但是对于大汉这些有底子的家族来说,基本等于多余。因为从历代前人积累的经验之中,他们早已学会了一套属于自己的“驭下之术”。
要说主人打杀奴隶,家主打骂仆役,这种事情肯定会有,但是应该也不会太多,否则的话,大汉之前那些豪门的家兵部曲,为什么大多都属于精锐,忠心护主,死战不退?
生性残暴之人,就算是对着自己的老婆和娃,没事的时候也想打一打。
而能够驭下之人,别说自有拉拢人心之法,就算是一分钱不花,只是见面之时和善地打个招呼,也能够让下属产生几分亲近之意。
尤其是大汉人,出门在外,讲究的就是个和气生财,既然想要别人帮着自己干活赚钱,还要把别人不当人,咋可能呢?
那么问题来了,咱们笼住了鲨鱼的嘴,要他们吃肉的时候尽量拿出应有的礼仪来。可是南边那些部落之人,如果真的生性凶残,又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