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秦青天!(上)(2 / 2)

门磕的殷红一片。

有了五十两银子,自己的母亲就有救了,至于在粥棚里熬粥的事情一点都不累,而且守在粥锅边上,每天都能吃的饱饱的,还有工钱可拿,这那是服苦役啊,这是给了自己全家一条活路啊!

故而对秦锋感激涕零,叩头不止!

紧接着,秦锋对原告说道:“黄有仁,杨小二偷盗你店中药材,你要求三倍赔偿,亦是合情合理之事,可是杨家贫寒,实在无力赔偿。

这样吧,本官自掏腰部,赔偿你一百五十两银子,如此判决,你可服气?”

“服气,草民服气!”

秦锋从轻发落杨小二,黄有仁本来是不服的,可是商人重利,得知有一百五十两银子拿,立刻点头同意了。

接着双方签字画押,这件盗窃案就算完结了。

完结之后,杨小二领了五十两银子,返回家中为母亲治病,而后去粥棚中服役。

黄有仁领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刚要离开大堂,却被秦锋示意亲兵们将其拦截下来。

“黄有仁,你可知罪?”

“大人,草民何罪之有?”

“本官问你,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绿色丝绸长袍!”

“哼,太祖武皇帝当初制定的规矩,你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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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武皇帝就是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之后,推行‘重农轻商’的统治政策,并对商人定下诸多限制,其中就有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做轿子、不能穿丝绸衣服,违者便是僭越之罪,轻则流放,重则杀头。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这条律法渐渐变的松散起来,不遵守者极多。

到了正德、嘉靖年间,商人们穿丝绸衣服、乘坐车马已经成了平常事,官府亦不加制止。

可商人不能穿丝绸衣服的事情,乃是朱元璋亲定的规矩,后世之君不敢违背祖制,故而一直没有废除。

秦锋现在搬出这条律法来,可谓是有理有据,正大光明!

“启禀大人,现在穿丝绸衣服的商人有的是,不止草民一个啊!”

“住嘴,本官现在问的是你,你身为商人,公然穿丝绸衣服,乃是违背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按照大明律法是要严惩的,说吧,你是认罚,还是认判?”

“大人,认罚如何?”

“你是本地有名的富户,认罚的话,就捐出一半家产,用来救济灾民!”

“认判呢?”

“哼,僭越大罪,本官判你仗责二百,流放三千里!”

……

“启禀大人,草民……草民……认罚,呜呜!”

黄有仁自幼娇生惯养,从未吃过半点苦,如何承受的住二百板子,非活活打死不可。

就算没被打死,也得死在流放的路上。

钱财再好,也没有性命重要,因此一番权衡之下,只能流着眼泪选择了认罚!

抓杨小二到官府,本想讹上一笔银子,没想到事与愿违,反而赔了一半家产,这叫什么事啊!

黄有仁怨气满满,却不敢多说什么,这位秦将军可不是善与之辈,连知州大人的脑袋都敢砍下来,何况自己一个商人呢?

罢了,破财免灾吧!

……

“黄有仁、黄扒皮,为富不仁的家伙,活该,报应啊!”

黄有仁垄断了华州城的药材生意,经常以次充好、故意提价赚取不义之财,百姓们深受其害。

如今被秦锋一番整治,丢了一半家产,围观的百姓们那叫一个解气,纷纷伸出大拇指称赞,秦大人,真是青天大老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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