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转瞬间罗斯柴尔德与坎贝尔公爵大人约定的三月之期就到了。
“还是没能找到莉莉丝吗?”
相较于之前,老公爵的态度明显好了不少。
当然这也多亏了格雷的努力,凭借着追踪留下的痕迹可以发现她一直都处于移动状态中。虽然始终没能见到莉莉丝,但按照移动的速度来看,应该是找到了什么解毒的方法。
不过莉莉丝身边一直有一位陌生男性跟随的消息,罗斯柴尔德却故意隐瞒了。
“也许是格雷发现我在追踪他们了,好在莉莉丝小姐身体并无大碍。”
坎贝尔公爵用食指轻轻叩击着桌面。
若是真如罗斯柴尔德所说,那就是莉莉丝自己不肯回来。
看着他带回来的证物中有一套眼熟的狩猎服,已经磨损的厉害,他不敢想象女儿这段时间究竟是吃了多少的苦头。
都这样了,为什么不愿意回家呢……
……
莉莉丝那边,也在苦恼着。
本来就只带了两套衣服,狩猎服已经破了好几个洞不能再穿就丢掉了。而现在剩下的这套,毕竟是贵族的常服,很薄很透气,穿着也舒适。就是在山里行动这样的衣服太不方便了,颜色也不怎么隐蔽。
自从成为朋友之后,维克多便包揽了所有需要耗费体力的工作。
不知道是不是莉莉丝的错觉,虽然他依然寡言少语,对自己却是上心很多。莉莉丝每天都被喂的饱饱的,荤素搭配,饭后还有水果。要不是一直在锻炼,怕是要长胖了。
除此之外,维克多也开始指导起莉莉丝的日常练习。
“你不适合用剑。”
强硬的语气虽然让人很不爽,但莉莉丝隐隐觉得他说的没错。
即便现在身体康健了不少,每日空挥木棍百来下也不成问题,但若是真正的铁剑拿在手里,考虑到重量和长度,恐怕是没法做到应用自如的。
她需要一种轻便的武器,复合弩那样重量的就很理想。
但弩太大了,而且给弩箭上膛手速再怎么快也要花费十几秒的时间,遇到真正的危险早就死翘翘了。
趁着维克多出去捕猎的功夫,莉莉丝拿起一截树枝开始比比划划。
练习挥剑,主要是劈、砍,最近还学习了格挡和上挑的方法。
她的力气小,连粗一点的树枝都没办法折断。
目前能造成的最大伤害,经过攻击野猪尸体的测试,只有刺击。
即便如此,也仅仅能刺入皮肉几厘米罢了。
这样势必就得双手握剑,还必须保证一段不小的冲刺距离。
破绽太大,人家也不可能待在原地任她攻击。
简直就是在刮痧啊……
掏出狩猎小刀,莉莉丝把树枝的顶头给削尖了,百无聊赖的坐在地上随意地写写画画。
如果有什么又短、又轻便、又锋利、攻击力又强的冷兵器就好了。
还有什么武器呢?
她回忆着那个世界看过的武侠片和电影。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没有一个合适的。
国外的呢?回忆里全是长短不一的biubiubiu,想造也造不出来啊。
莉莉丝摆弄着手中的狩猎小刀,刀口已经很钝了,又要找块石头磨一磨了。
刀身好像也越来越薄了,它的寿命将尽了吧……嗯……嗯?!
有了!简直是神来一笔,莉莉丝突然想到了非常适合她的刺砍两用武器——匕首!
虽然牺牲了攻击距离,不过只要设计的好,直刺敌人的要害,还是有办法一击毙命的。
莉莉丝快速用树枝在地上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