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嘴从来没有见过像李侠客这样的怪人。
他当初也是跟着坤哥混日子的老人,后来厌倦了江湖厮杀又受了点伤,这才从坤哥的帮派中退了出来,用剩下的钱开了一家大排档,好在生意还不错,兄弟们也都极为照顾,日子过得还可以。
他这种人,眼光极为毒辣,一个人只要跟他照面,他几乎立刻就能将对方的身份、职业、地位都能判断个不离十来。
但是看向李侠客的时候,李大嘴就有点拿不准了,眼前这一位给他的感觉非常奇怪,似乎真的像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帝王一般。
面前这个人身材高大,狮鼻阔口,方面大耳,穿着一身做工精致到了极点的红色刺绣长袍,头顶束发紫金冠,腰悬玉带,脚踏长靴,虽然只是坐在街边大排档上的板凳之上,却给人一种天子坐金銮的古怪感觉,使得李大嘴在看向他的第一眼时,就生出了一种跪地磕头口喊万岁的奇怪冲动来。
李大嘴经历的多了,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带有一种“大哥气质”,就像是坤哥,从小就有点与众不同,一群人站在一起,大家第一个看到的必然是坤哥,而不是他李大嘴。
但是像面前这名古装的大汉这般强烈存在感的人,李大嘴还是第一次得见,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主动出来为李侠客阻挡这些小混混的出手,虽然到最后这些小混混都被这大汉身边的古怪马儿踢飞,但李大嘴已经将自己的态度表露了出来,然后他还真的就赢得了古装大汉的好感,随手就扔给了他一枚金锭,这少说也有几万块钱到手了。
看着这锦衣大汉坐在酒桌前,敞开了肚子喝啤酒吃烧烤,李大嘴挠了挠脑袋,一时间不知道他是什么来路。
他平常也见过一些主动挑衅黑社会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青年,但是那些小家伙一个个张牙舞爪,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比黑社会的人还要狂,还要不讲理,把“嚣张跋扈”四个字差不多都写到脸上了,一看就是一群愣头青,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
他们挑衅黑社会,就单单是为了满足那种虚荣感与好胜心,追求的只是一些无聊的刺激,但内心里还是对黑帮人员忌惮的很。
但是面前的这位古装华服大汉,却像是对几个小混混的死活根本就不在乎,甚至是直接无视,似乎在他眼中,这一群小混混连一瓶啤酒都不如。
在注意到这华服大汉的神情之后,李大嘴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这个大汉比烂东他们可要可怕多了!”
李侠客一连喝了十多瓶啤酒,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一桌东西,这才心满意足的站起身来,对李大嘴笑道“手艺不错!”
李大嘴还未见过吃饭这么快的家伙,看的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点头哈腰道“过奖了,过奖了!”
他急忙跑到店铺内,取出一沓钞票递向李侠客“呐,我这店里就这么多的现金了,全都给你,你金子我留下了。快走吧,快走吧,再不走的话,就来不及了!烂仔东的手下去喊人去了!”
李侠客笑了笑,伸手接过李大嘴递来的钞票,道“你这人心眼儿还不错,放心,不会有事的!”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远处脚步声传来,大街两端出现了两帮手持砍刀的小混混,前后包抄,一个个目露凶光,缓缓的向李侠客所在的地方挤压了过来。
大街上吃饭的人轰然起身,纷纷向店铺内躲避,偶尔有孩子的惊叫声响起,但瞬间被大人制止。
一股无形的压力在街道上弥漫开来,大街上的喧哗声越来越小,渐渐没有了什么动静,只有杂乱的脚步声与呼吸声从街道两端,向中间慢慢逼近。
“黑社会?”
看到街道两端向自己缓缓逼近的小混混,李侠客心中生出极其失望的念头“我如果已经回到了前世的地球国度里,九七年的时候,香港便已经被收复了,如今都是两千年了,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