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四 帝国西陲,群星闪耀(2 / 3)

玄德 御炎 3134 字 5个月前

的。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盖勋感觉这一次他不能再落后了,既然决定跟随刘备,把宝全给押上去,一点点血又有什么所谓呢?

盖勋立刻给自己放血。

“君侯对凉州、对盖氏的恩遇,勋无以为报,只能赌上自己的性命,为君侯效力,如有悖逆,人神共愤!天人共戮!”

阎忠和阎温一看自己落后了,二话不说张嘴就咬手指给自己放血,凉州人的狠劲儿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们也要表忠心。

他们虽然是盖勋推荐的,但是刘备给了他们那么多好处,那么给他们面子,带着他们一起玩,如果不能回应刘备的心意,未免太不给刘备面子了。

万一刘备生气不带他们玩了,那可怎么得了?

不行!

放血!

夏侯惇和夏侯渊是从军的,这点狠劲儿哪能没有,一看这局面,两人不约而同的给自己放血,发血誓,表示要效忠刘备,与他共同进退。

然后就好玩了,整个场上熙熙攘攘,人人赛着给自己放血,就为了表达自己对刘备的忠诚和感念,使自己跟上大部队。

一波放学之后,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了几道血印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原始部落。

到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给自己放血。

曹操,牵招。

氛围都到这个份上了,本来没想到的人也都放了血,现在不放血,反倒显得像个另类。

不单单大家会用一样的眼神看着,保不齐刘备也会心怀疑虑。

曹操也是光棍,一想到这一点,看着大家都给自己放血,骨子里的混不吝也爆发了,一狠心一咬牙,匕首一划,给自己放了血。

“君侯之恩,操不能忘怀!愿为君侯效命!有违此誓,天人共戮!”

曹操也放血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曹氏已经决定跟随刘备,把宝都压在刘备身上,一点血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然后,就剩下牵招一个人了。

看着大家的眼神,牵招叹了口气,站了起来,走到了刘备面前,看着他。

“玄德,其实就在不久之前,对你,我还是有点不服输的劲头的,因为我们从小一起打架,一起喝酒吃肉,我对你太熟悉了,你也对我太熟悉了,所以这就让我有一种感觉。

我觉得,你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所以你之前问我要不要在雒阳等你的时候,我觉得不行,我不能落后你太多,我要勇往直前,我要追上你,所以我去了冀州,跟随卢公。

但是越到后面我才明白,你所经历的一切,我是无法想象也不能相比的,我不能想象你在雒阳到底经历了些什么,才能让你成就此等伟业,这些事情我想不明白,自然也做不到。

现在到了凉州,亲眼看着你做了那么多事情,每一件都是大事,每一件都是庸碌无能之人无法想象的,而你却什么都能办到,什么都能推动,没什么能难住你,到此为止,我才明白,我远不如你。”

听着牵招的自白,刘备颇有感触。

于是他走上前,握住了牵招的手。

“子经,你不必如此,我们之间早就发下血誓,同生共死,那么多年了,我从未忘记过,我相信你也没有忘记过……”

“玄德,那是作为生死弟兄的血誓,是当年的血誓,我当然记得,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牵招摇了摇头,正了正自己的衣冠,拿过曹操手上的匕首,一划,让自己的三根手指冒血,然后在自己的两边脸上各抹了一下。

“君侯愿意提携牵氏,是牵氏的荣幸,牵氏将永远追随君侯,永不背弃,有违此誓,天人共戮!”

牵招发誓的时候,眼神非常坚定,语气非常诚挚。

对牵招非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