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的时候我觉得“生不如死”,但真的活过来之后,哪怕我现在饥寒交迫、一身伤痛,我也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
我醒来的地方是一个废弃的公厕,废弃的原因据我观察是管道堵塞;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觉得“吐或不吐都已经不重要了”的气味,且整个厕所地板上都积攒着一层黏黏腻腻的、黄褐色的液体。
毫无疑问,我“复活”后感到庆幸的第一件事就是,我睁眼的时候是背靠墙坐在地上、而不是脸朝下趴着的……
大约一分钟后,强烈的寒意促使我站起身来、一边揉搓自己的胳膊一边原地蹦跶。
我甚至都不用走出这个厕所,也知道此刻外面的气温绝不超过五度,而我身上只穿着一件短袖T恤和一条运动长裤,脚上则连双鞋袜都没有。
不多时,我便来到洗手台前,从墙上那面破碎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样子——一个胡子拉碴的白人青年,头发又长又乱,全身从皮肤到衣物没有一处是不脏的,而且瘦得离谱。
我整理了一下思绪,很快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自己八成是在某个冻死在公厕里的流浪汉身上重生了。
然而,我竟然没有对此感到任何的沮丧,我反而觉得这样也挺好了。
如果我重生在一个九十多岁、躺在病床上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身上,那我这第二人生或许是无望了。
但现在,尽管我这个身体又冷又饿、身上还有很多大概是被别人打出的淤伤,口袋里也是分文没有,可至少他还很年轻。
一个还有大把岁月好活的人,就算落到再不堪的田地,他的人生也是有希望的。
饿了就去找吃的、冷了就设法让自己暖和起来,能多活一天,就是赚了一天,每天能让自己变得更好一些,就是大赚而特赚。
别说我现在是四肢健全、五感正常的状态了;即使我现在身上有几处残疾,我也觉得没关系。
活着,真是太好了,那些因为一点点挫折……因为学业、感情、工作上的一点儿屁事就寻死觅活的人,根本不懂得人生的可贵。
或许是因为我“死过一回”,如今我对很多事的看法都已不同。
本着这样的想法,我走出了那个公厕。
看天色,这会儿还是清晨,我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应该是因为昨晚的天气太冷,走投无路才到厕所里过夜,可惜他还是被“冻死”了,要不然也不会有我“借尸还魂”的这一出。
其实那公厕里面也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因为这是个公园里的厕所,入口采取哪种T字形分隔加外墙虚掩的设计,根本没有门,冷风嗖嗖地就往里灌。
我出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泥土地上把脚上的污水蹭干,湿着脚只会让自己更冷。
随后我就开始在附近翻垃圾桶,并成功找到了几块破布把自己的脚包了起来,还给自己弄了两个“袖子”。
在翻垃圾的过程中我看到不少吃了一半的食物,虽然有些还包裹在包装纸里,但我考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吃。
垃圾桶里细菌实在太多了,就算那些食物上包着纸,我也不能冒险;毕竟我现在只是饿而已,饿是可以靠自己坚持的,但要是吃坏肚子引发炎症或内科病,就必须要医疗支持了。
弄“衣物”没有花去我太多时间,大约半小时后,我就走出了公园,准备去“要饭”。
当我路过公园外的一条小巷时,有几个围着铁桶在烤火的家伙突然跟我搭话,我转头看去,发现他们也都是一身破衣烂衫的打扮,不过他们穿得比我可厚实多了,至少那都是真正的衣服。
我本来以为这几个人是在表示友善,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他们中为首的那个用嘲讽的语气对我说:“你的‘新衣服’还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