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沈青的这些话,风焰整个人的状态都变了,一下子有了精神,不再颓丧。
他羞涩地抹开脸,抓着后脑勺支支吾吾:“没、没想到你还挺会夸人的嘛。”
“只是实话实。”沈青戴上头盔,抬腿骑上摩托车:“我先走了。”
“嗯,路上心。”风焰笑眯眯挥手。
半个时左右,沈青回到公寓。
一开门,便见客厅的灯亮着。
叶知礼穿着铁灰色的睡衣,坐在客厅沙发,发梢湿漉漉,似乎刚从浴室出来。
到她推门进来,叶知礼语气惊讶:“你出去了?”
从健身房回来的路上,他到超市,想起沈青喜欢吃草莓,就进去买了一些。
到家后,他敲沈青的门,里面没回应,以为沈青睡着了。
没想到是出了门,现在才回来。
“嗯,跟风焰去夜总会和他朋友玩了会儿。”沈青的心跳悄悄加快。
自从发现对老板的感情,每次和老板独处,她都莫名紧张。
“风焰?”叶知礼喉咙有刺的感觉又来了:
“你跟风焰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前几次在咖啡厅,两人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甚至差点吵架。
今天不仅有有笑,还一起出去玩。
进展得是不是太快了?
沈青解释:“今天和他聊了一下,感觉是个不错的人,现在是朋友关系。”
但出门房偶遇风焰被家人打的事,她答应风焰要永久保密,没告诉叶知礼。
“是吗。”叶知礼垂下眼帘,语气一顿:
“多交个朋友也好,不过风焰那个圈子里的人鱼龙混杂,你注意区分。”
“知道了,老板。”沈青点头。
“还有,冰箱里的草莓吃完了,我又买了点,想吃自己拿。”完这句话,叶知礼回房,心里的异样,他自己也不明所以。
“嗯!”沈青眸中闪耀碎光。
被喜欢的人关心在意的感觉,让她快要压不住上扬的唇角。
她想。
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她也是愿意的。
夜尽天明。
清晨。
风焰背着一把吉他,来到咖啡厅。
陈姨笑脸相迎:“风少,早上好,店里装修好了,您原来坐的位置更宽敞了。”
“不用,我坐沈青对面就好,沈青来了吗?”风焰问。
陈姨回答:“沈姐也刚到不久。”
“行,我去找她。”风焰进店,第一时间到沈青,快步过去,落座沈青对面。
他抱着吉他,兴冲冲道:“沈青,我昨晚给桑姐写了首歌,你听听!”
昨晚被沈青夸了他,激动得整夜没睡,到早上都很有精神。
“好。”沈青合上《经济法》。
“咳咳。”
风焰清了清嗓子,拨动吉他的弦,缓缓开唱。
婉转的旋律,优美的作词,和动听的歌喉,吸引了店内工作人员和客人的注意力。
连陈姨都在风焰唱罢,由衷鼓掌:“风少唱得真好听。”
“本少爷唱歌,当然好听啦。”风焰傲娇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这还是半成品,等我把混音什么的全都弄好,会更好听!”
“这是风少爷写给沈姐的歌吧?”后厨姐姐误会了沈青和风焰的关系,捧着脸激动地:
“我一直觉得你们很般配呢!”
风焰和沈青,一个活泼,一个安静,一个外向,一个内向。
一个年轻帅气,一个年长普通。
从陌生到吵架,从吵架到和好,从和好到弹吉他唱情歌。
怎么,都CP感超强呢。
狼狗和大姐姐~
沈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