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人从树林里面晃了两个多小时,回去的时候,这一群人还都趴在那里,我把果子扔到了地上“都别浪费,吃不下去,也吃,以后你会习惯的,这里,能活下去就行了,我刚才从外面挖了几个陷阱,希望明天能吃上肉,我们从这休息两天吧。”
本来也没有矫情的人,大家看着我,都点了点头,很明显的事情,现在虽然逃出来了,但是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还是不好受,只有跟着我离开了这里,到了土匪营,才可以过几天安稳的日子,边上朱金磊抬头,看着太阳落山“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我知道他说的是李凯,我叹了口气,看了眼边上的人,我没再说话,我们这一批人,就这样从这里生活了下去,连续两天,我们在周围挖了那么多陷阱,一点作用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太冷了,大家几乎都是互相抱着取暖,第三天的时候,当我们从陷阱里面看见了一只兔子的时候,几乎我都要欢呼了,就一只兔子,七八个老爷们,邋遢吧唧的,但是这个时候了,吃惯了野果子,终于有肉了,大家几乎都快激动的落泪了。
我依稀记得我们这一群人分那只小野兔的时候,大家连兔子的骨头都嚼碎了吃了。
如果不是我的话,他们别说在树林里面生活三个月了,哪怕就是三天,都费劲。
第四天的时候,炫宁被蛇咬了,幸亏我救治的及时,第五天的时候,我们遇见了狼群,是我让所有人拿起来火把,吓跑了狼群,第六天的时候,我带着大家去另外一个地方,换了个地方暂时驻扎,我们又开始挖陷阱了,而且,我们越走越深,这里面的群山,我们还是一眼望不到头,天气越来越冷了,为了不被冻死,我们决定开始自己砍树,搭建一个临时的木屋,毕竟是资源有限,大家一起忙乎了三天,才搭建了一个几平米的小屋,白四一个人基本上就占了一半儿,没办法,大家只能凑活着窝在一起,至少还能暖和,我几乎一手带着他们从这个最原始的山群里面生活。
大家无数次的想过要离开这里,是真的受不了了,可是又无数次的留在了这,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从这种地方生活了,我的情况算是最好的。
但是毕竟大家什么生活用品也都没有,胡子拉碴的,炫宁还得了风寒,一场风寒差点要了他的命,是我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空骨被狼咬伤了大腿,也是我给他救回来的,一切的一切都是靠我积攒的丛林生活经验,艰难的带着这一群人生活。
还要躲避野兽的袭击,无数次的设想,这种逃亡生活,真的还不如在监狱里面,完全的与世隔绝,面对危机,总是觉得要疯掉的感觉,还好,这批人的身体素质都不错,除了朱金磊,他的身体素质和别人差不少,得了一场病,病了整整将近三个月。
这场病,还让他落下了病根,身体素质差的够呛,到了后面,我们每每换一个地方,都要分开背着他前行,他能捡下来一条命,能活下来,真的已经是万幸了。
当我们从这里,足足待过了整个冬天的时候,感受到山林里面的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告诉大家,我们可以离开这里了,我看着周围的人群,大家几乎都是严重的营养不良,浑身上下邋邋遢遢的,头发都长到脖颈处了,脸上也都是胡子拉碴的,现在这一群人,哪儿还像是个人,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哭了起来,这个哭泣当中带着喜悦。
刚好边上有一个瀑布,我们就坐在瀑布边上,空骨起身,纵身一跃,就跳进了瀑布。
接着周围又有人吼了起来,声音很大,一边嘶吼,一边一个一个的都跳进了瀑布。
我顺手从兜里面,把匕首拿了出来,这匕首,这几个月,帮了我太大的忙了,我拿着匕首,顺势把自己的头发割了下去,也没有推子,只能这样了,边上的白四也过来了。
我把匕首递给他,他的头发长得更快,之后我深呼吸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