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执行监视职务的警员不定时上门巡查。
哪怕是平日出外,他们须时刻随身携带行为簿,一旦被警員截查,必须表明自己正受监管。
同时在警方監管下,他们必须定期携带这本行为簿到指定警署报道,这就是俗称的「揹簿」。
一旦违发现有法监视法例的人,他们会被即时落案拘捕,最终可能会被判入獄,
不过检视整个监视制度,已不合时宜,非但没有让罪犯改过自新,反使他们受到沉重压力。
他们不能接受生活上的种种的不便,是宁可进去坐监吃皇家饭,也不愿意被警员监视。
青少年及失踪人口组,主要工作是处理有关青少年及失踪的工作,预防他们走上犯罪歧途。
他们的日常工作内容,主要是同社区、媒体,警署进行联络,工作对象大多数是失踪少女。
这三支旗,就构成了防止罪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