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类似于双层股权架构制度,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公司最高管理层能够在持有少数股权的情况下,依旧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简单来说,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就是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上,专门设立了一个全新的组织架构,即合伙人。
一旦成为了阿里的合伙人,就相当于进入了阿里的最高权力组织机构,拥有对董事会人选的提名权利。
到目前2012年为止,阿里内部的合伙人人数大概有二十位上下,主要是由最初的创始团队成员,以及最早一批加入阿里,在阿里内部成长起来的成员构成。
此外,还有一部分后来加入公司,在财务、法律、技术等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
可以近似的把合伙人团队当做公司的智囊团,又或者将其比喻为阿里的大脑中枢。
合伙人本身就担任阿里内部的重要岗位,而且加入合伙人的前提就是持有一部分阿里的股份,而且至少要在阿里任职五年以上。
并且要对阿里内部的公司文化高度认可。
这样一个合伙人制度,一旦能够加入其中,就相当于瞬间成为了互联网领域最顶尖的那一撮人才。
尤其现在马雲当面对徐行提出邀请,显然是不惜打破“必须在阿里任职五年以上”的规则,也要吸引徐行加入阿里,从而完成阿里在社交领域的扎根布局。
这确实是一项十分诱人的提议。
如果马雲真打算这么做的话,那之前的10亿美刀融资35的股份的提案就可以放到一边了。
阿里完全可以跟微讯甚至跟群星公司进行交叉持股的方案,获得微讯控制权的同时,将徐行纳入阿里的体系中来。
到时候依旧让徐行把控微讯的管理与发展方向,也不需要另派空降领导过来。
而且对于徐行来说,他很清楚一件事情。
现在是2013年,而在2014年的时候,阿里就会赴美上市。
以当年的收盘价计算,阿里的市值足足有2300亿美刀,至少也是现在微讯估值的七八十倍乃至一百多倍。
要是有了微讯和群星公司的加持,能够在社交领域跟腾信分庭抗礼的话,上面那个2300亿美刀的市值,让它再翻个番不过分吧?
如果只是想赚点钱就退休,安安心心养老去,那马雲的提议还真是切中要害。
只是对于徐行来说,重来一次后,如果不能做点大事出来,那也太对不起这份神秘的穿越大礼了。
至于阿里当下对他而言最有诱惑力的电商桃宝和支付通……
既然自己没有,那就做一个好了。
何必去蹭别人家的孩子。
人家搞合伙人制度啥的,说白了还是因为早期没钱,只能拿公司股份去换钱,结果导致自身对公司的控制权出现了问题,所以只能依靠这种制度来挽救。
但徐行的群星公司不需要啊。
到现在为止,群星公司都只有徐行一个股东全资控股。
微讯作为子公司,10的股份融资给出去了,剩下90也是属于徐行的。
天枢游戏和天璇信息服务两家也是全资掌控,吃了么外卖也是刚融资了10股份。
除此之外,徐行拥有哔站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达到了70,陈瑞手里只有22左右的股份。
总结完了这些之后,才是徐行国庆期间前往京都,投资的那一大堆初创团队,占股比例基本都在10到25之间。
对于徐行来说,只要牢牢的将微讯等几个重要产业握在手里,好好的发展下去,那就基本立于不败之地。
其他附加性的产业,能控股最好,不能也无所谓,反正有微讯在手,这些产业必然需要依附上来,才能利益最大化。
简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