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城里人多,就是繁华热闹。
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熙熙攘攘,男人女人都很开心。
现在的城里房子,大多数都是三四层的小洋楼,这年代大概率是单位分的房子。
要是在城里买房子,怕是还有一些困难。
即便是饭店,那也只能是国营饭店,个人超市也没有,只有供销社。
到处都是贴的标语,很有年代感。
传话什么的,还是靠着大喇叭。
人们穿着也是很朴素,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虽然物质生活不是很丰富,但精神上是很好的。
最关键的一点是,一个个的,都是浓密的头发,又黑又多,很羡慕人。
叶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她今天早上为了省事儿就只扎了一个高马尾辫。
叶言几个人到底是乡下人,穿着的衣服还有补丁,而且也十分老土。
她笑了笑,一下子从都市精英白领,变成了土老包。
如果是穿越到了八零九零年,估计她还能给制衣厂一些设计方案,从而赚钱。
但现在是七零年,大多数衣服都不能太过出挑,实用为主。
唐大壮带着几个孩子,去了一趟招待所。
因为这里附近大多是山区,距离较远的村民们进城过夜,也是经常有的事情。
招待所每天都会有不少人,今天也不例外。
唐大壮付了钱,带着几个孩子进了房间。
招待所有两人间,有四人间,有六人间,八人间。
唐大壮则是住了八人间,叶言要了两人间,贵就贵点吧,好在还是很安全的。
人多的地方,偷鸡摸狗的也不少。
几个人稍微休息了二十分钟,便再次出发。
五点多天还没黑,还能在外面逛逛。
唐大壮熟门熟路,便带着几个人去了神秘的黑市。
原著中提到过城里的黑市,当时李贺就是提着抓的野兔子来卖的,赚取的第一桶金。
虽然剧情要从十年后开始,要到八零年,但黑市依然是一个时代的记忆。
最后这个黑市可是发展成了兴盛的步行街。
黑市的两边,稀稀拉拉的站着一些人,他们要么是篮子,要么是背篓,要么就是个盒子,但是都盖着一些黑布。
叶言开启透视眼,直接能看到了每张黑布下盖着的东西,里面装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东西。
有些是山里人卖的山珍野味鸡鸭鱼肉蛋类等,有些是城里人卖的字画书本玉石等。
叶言点头,看来以后捉来的一些野兔等,都可以拿来卖了,只是要注意着,别被抓住了,否则就要被送去教育了。
投机倒把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唐大壮并没有买什么东西,只是单纯的带着他们出来逛逛。
叶言知道,他这是没有碰到心仪的东西。
几个人观看完毕,便离开了黑市。
李贺是第一次见到黑市,很是新奇,原来还有这种市场存在。
两个小家伙并不知道这里是黑市,只是好奇的瞪大双眼看来看去。
而叶言知道了路子,下次再来,就熟门熟路了,论卖东西的品类,她商城可是最多的了。
唐大壮又带着几个人来到了城里逛了逛其他的地方。
最后来到了国营饭店门口。
叶言带着几个孩子打算进去吃一口,唐大壮有点犹豫。
叶言微笑:“走吧,我请客,孩子们难得来一次,就进去看看。”
唐大壮一听叶言请客,立马就跟进去了。
三个孩子那叫一个激动,好奇的上下打量着。
国营饭店内人还是不少,几个人正打算寻个位置,就在这时,李念突然被人一脚踢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