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变法失败的根本(3 / 3)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本章未完!

548变法失败的根本

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n 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5、用人不当

变法派中,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变法派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6、变法派内部分裂

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王安石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许多变法派只从自己利益考虑,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

7、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由此可见,变法皇帝手里有兵权,掌握民间舆论,下手狠,和加强监督是多么的重要。

不然只有被既得利益者拖入亡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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