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辽平府城,府衙之内。
朱晋璋从内宅走了出来,他的心腹臣子们,此刻都在院子里等候。
比较出奇的是,今日朱晋璋和他一众心腹,穿着一身短打布衣,一个个和老农差不多。
事实上,他们这些人未早饭之前,多数人本就是庄稼汉。
“大哥……”
“王爷……”
眼见朱晋璋出来,外面等候的众人纷纷行礼,但在称谓上却有差别。
朱晋璋面带笑容,朗声道:“今儿个,咱们兄弟出城去,好好的锄地播种,要让百姓们都看见……咱不是作威作福的官儿,而是跟他们也一样求活的人!”
下面立时有人接话:“大哥,您伤可样好了?要我说,这种事情……咱们兄弟替你去就行了!”
“怎么?你小子觉得,大哥我还得躺床上?”
目光扫视在场所有人,朱晋璋沉声道:“别说是简单锄地,就是挑粪担粮,那也不在话下!”
自从受了伤,朱晋璋的身体情况,就一直让底下兄弟担心,不管怎么解释作用都不太大。
所以今日,朱晋璋正好借春耕的机会,告诉所有人他完好无损。
“走……出发!”
今天耕种选在了城北十五里处,那边正有大批百姓在劳作,正好当朱晋璋干活儿的观众。
当朱晋璋出现时,在场百姓都震惊了。
平日里那些王府高官,今日穿着和他们一样的短衣,扛着锄头难道是要下地?
百姓们的猜测,最终得到了证实。
朱晋璋和大臣们,果真下到了地里,扬起锄头干起了活儿。
“乖乖……明王他老人家,竟和咱们一起干活儿!”
“为了多一口吃的,连王爷都亲自下地干活,咱们……可不敢再偷懒!”
“如今种下粮食,秋收后咱们便能吃上白面了……每天就不全吃野菜树根了!”
“唉……这些天野菜吃多了,连拉的屎都是青的,过两天我得挖点儿树根去!”
“如今这日子虽苦,但只要有王爷在,咱们的日子就有盼头……”
“只可惜,南边朝廷那些人,对咱们不怀好意,他们没吃没喝的,连咱们的野菜都要抢!”
没错,在朱晋璋的宣传下,那边雍王的治下的百姓,过着连野菜都吃不起的悲惨生活。
所以在辽平百姓的心中,元阳那边的人水深火热,吃不饱穿不暖,被官军压榨盘剥,被丧尸侵袭生死难料。
有了这样的想法,他们就会更卖命的保护家园,对南边的赵延洵同仇敌忾。
“南边官府的人,打不过就使诡计,派了人来刺杀王爷呢……”
“好在王爷福大命大,有老天爷保佑,刺客不但没有得逞,还被王爷的亲兵看了脑袋……”
“所以说嘛,王爷才是天命所归的人,咱们跟着他……少不了好日子过!”
“那是当然了……”
“你们几个,别废话了,没看到王爷都在干活!”
老百姓见到朱晋璋来,基本上都在议论,谈话内容大致都差不多。
一句话,朱晋璋在辽平百姓心中,是最可敬最神圣的人,他们愿意跟随这样的英明之主,去开创更美好的明天。
“前两日连续大雨,淋死了不少怪物,这可真是我没想到的!”
一边锄着地,朱晋璋一边和吴平轩说话,后者也拿着锄头在忙碌。
前几日的大雨,在元阳草草收场,可在辽平却却下了三天,帮朱晋璋消灭了不少丧尸。
“这是老天都在帮王爷,您才是天命所归之人!”吴平轩拍出马屁。
“天命?我若是信天命,就不该造晋廷的反……”
抬头看着远处劳作的百姓,朱晋璋肃然道:“人心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