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勿做烂好人(1 / 5)

华国南疆南海市的繁华地段街,开有一家相骨馆,摸骨先生姓林,名字叫林宥嘉,已经年过了花甲,名气很大,当地人称他为“神手”,就是说,只要他搭手一摸,便能把前来相骨者的祸福吉凶,说得头头是道,一点不差。

这天黄昏,夕阳西下,夜幕即将来临,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双目皆盲的中年黑衣男子却和林宥嘉老先生唱起了对台戏,他直接将自己的摸骨卦摊,给摆在了林宥嘉老先生相骨馆的街对面了。

最先注意到这个中年黑衣盲男子的人,是林宥嘉的养子,十八岁年龄的金小六。

金小六,是“神手”林宥嘉八年多前,途经荒野,从路旁死人堆里捡回来的一个苦命孩子。

当时,魔界侵犯地球,人为的灾难深重,华国南疆,正值大旱,蝗虫肆虐,饿殍遍野,民不聊生,林宥嘉捡到金小六的时候,他人已经饿得皮包骨头,出气多,进气少,奄奄一息,眼看着就要嗝屁了,而且,他全身上下,还长了一身恶臭的癞病。林宥嘉怜悯可怜他,把他救起,抱回了家,四处求医,挽救他的生命,经过了一个神医的诊治,加上林宥嘉老先生的一番精心调理、呵护后,已经在鬼门关徘徊许久的金小六,又给活转了过来。

林宥嘉年轻时,有过一段感情的波折,新婚妻子无缘无故地离家出走,从此以后,下落不明,遍寻不着,身心俱疲,林宥嘉心灰意冷,之后就一直再未婚娶,孑然一身,苦度光阴。救下金小六后,猛然间想到自己孤独终老,老来无依,无人给他披麻戴孝,养老送终,于是,思虑再三,郑重其事的决定,收了金小六做他的养子兼徒弟,继承他的衣钵。

从此以后,林宥嘉和金小六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俩就开始了相依为命。林宥嘉凭着自己过硬的相骨本事,打出了名气,虽然不是日进斗金,大富大贵,但是,日子相对旁人来说,过得还算可以。

一晃眼,就过去了八年,当年病入膏肓的金小六,已经长大成了人,只是此子不喜欢学习相骨技术,林宥嘉大失所望,拿他也没有办法,信由着他每天无所事事。

“哼,胆敢在我家的店铺门前显摆手艺,无异于班门弄斧,不知好歹的东西,看小爷让你当面出丑!”金小六嘴里咕咕哝哝,奔上前去,麻溜地甩掉了鞋子,伸出了一只臭烘烘的脚丫子,说道“你给我来摸一摸,看看我的命相如何?将来能不能升官发财?”

看到有客,中年盲人男子紧忙探出了两根手指,捏住了金小六的脚踝,看似蜻蜓点水般的一触,中年盲人男子便道出了一句偈语“雀喙虽小能得食,衣食丰隆人不及。”

话还未落,金小六连鞋都顾不上穿,就撒开了脚丫子,往对面自己家的相骨馆里面跑去。

当金小六急匆匆的闯进门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养父“神手”林宥嘉,正在给一位相貌堂堂、衣冠楚楚的年轻秀才在摸骨。

这个秀才,是一个异乡人,名字叫贾跃亭,家庭情况一般,值此科考,他想要进京城去赶考,途经此地,闻听人说,“神手”林宥嘉给人摸骨,十拿九稳,因此,他慕名而来,专门找“神手”林宥嘉给摸一下骨,看看他此行,能否出人头地,得遂人愿。

“神手”林宥嘉细细地摸过了这个外乡人的秀才贾跃亭的颧骨、将军骨和日角骨,拈着花白的胡须,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聪明伶俐须定心,蟾宫未来可折桂,好骨格啊!恭喜贾公子,你此次前往科考,定能高中三甲。”

“这是真得吗?有没有骗我?”贾跃亭闻听此言,欣喜若狂,赶紧追问了一句。

“贾公子,不瞒你说,老夫给人相骨几十年了,从来就不会打诳语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欺骗人家,骗人钱财!你若不信,可以随便的找人打听打听!”

“林老先生,请别介意,无需打听,小生信您就是了,这是纹银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