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百花深处,京城一夜(1章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2 / 5)

玩笑了。

毕竟就算是迟余眨了三下眼睛,她和他们,也看不到不是?

外面在“质疑”苏唐传媒没有尽心尽力时,苏艾菲拿到了deo后,来到了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

她从棉花胡同穿小路过来的。

跟老赵说出了这个主意后,老赵觉得这是个不错。

“录歌的话也行,毕竟唱歌也得有情绪,有情绪,就得从另一个情绪里面出来。”

他看着迟余天天快活成了民国的公子哥,也是怕的不行。

作为导演,他太知道,一个演员如果长期在一个角色里面,又出不来的话,会造成多深远的影响,甚至是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毕竟人不是机械,大脑这玩意儿,太难琢磨了。

于是迟余就被请去录歌。

歌不错,虽然有些歌词看起来莫名其妙。

但是,歌词里面,却恰恰有一句百花深处,有一句等待了千年,好像写的正是自己一样。

于是他继续开口唱。

“onenight京城,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onenight京城,我留下许多情…”

“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正是这一句,让迟余毫不犹豫地,要唱这歌。

从一开始的看起来不怎么正经的歌词,直接来到了历史的尘埃,来到了百花深处。

此时,外面,新街口南大街上喧闹不止,这片大地是一个正在苏醒中的巨人,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梦,有南方的乡愁,有北方的风。

百花深处,据说在以前有个王爷府,住着位格格,养着满园子的花。

所以就有了百花深处的名字。

“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

“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

如果写故事的话,这里应该这么写:

据说古时候这里住着一个妇人,妇人的丈夫万里戍边,而妇人一直在痴痴地等,后来丈夫战死沙场,妇人不知,还是在痴痴地等,一直等到满头银丝垂垂老去……

故事都会这么写,就像《赤伶》会编纂出一位抗日的英雄伶人一样。

人们在听歌的时候,总是希望歌的背后,有着什么故事。

这个习惯,从孔夫子注诗三百开始,就已经开始滥觞。

有大典故,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

有小典故,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有典故,一首流行歌也就莫名地,有了高逼格,比如天青色等烟雨,比如几多对,持续爱到几多岁,比如晚风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

故事,也确实似乎是这么写的。

听——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

“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

“穿着腐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

迟余的声音突然高亢,像是在怒吼,嗓子里,像是含着北方的风沙。

然后将那风沙抖落,声音再为之一变,如江南的烟雨,如百花深处的花香绵绵。

男声与女声在无缝衔接,似一个是亲历者,一个是诉说者。

“呜……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呜……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

迟余把自己的情绪,完全地,转入到这首歌里。

听在录音棚外的人耳中,歌中既有亲历者的苍凉、婉约,亦有诉说着的伤感,绕梁三日韵味无穷。

啪啪啪啪!

录一遍后,掌声响起。

当然,录一遍自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