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的发展都可推理出必然。
那将是另一个时代,一个文明完全碾压野蛮的时代。
重真对于细节的追求堪称紫竹必将,在与后金的对抗之中既要小的胜利,同时也将目光放得很远大——以大明文明的各处优势,去碾压后金的奴隶封建制。
袁崇焕却不然,但凡是能够用文学解决的难题,就绝不会尝试着去用数学。
哪怕是解不开也宁可愁眉不展,却从来不会换一个角度去看待问题。
“这是一个执拗到近乎偏执的人,毅力很顽强,天资却终究一般。”
这是后世诸多史家对他最为中肯的评价,重真认为非常正确。
可惜当局者迷,袁崇焕并不这般认为,就连他自己都开始相信“五年平辽”的谎言了。他得意地一甩马缰,策马徐驰道:“走,咱去开导开导小桂子。”
“好嘞。”重真暗叹,轻夹马腹,落后于他小半个马身,旁人几乎看不出来。
如此细节,无声无息,拿捏得恰到好处,当真是让袁崇焕极为受用。
吴三桂的嗅觉终究灵敏,尽管已微醺了,还是很快就听到声音,扭头看来。
见看到的居然不是吴老三,当即一愣。
目光略微放远,两面镌刻着古朴汉字的战旗,便映入眼帘。
“袁帅!”吴三桂迷茫稍顷,立刻怪叫着拨转马头。
同时心中疑惑:“信?是谁?总不会是信王殿下吧?”
联系起“蝗虫为救信王振翅扑火”这件事情,吴三桂心中升起奇怪的感觉来。
心想事成,吴三桂视力还不错,远去看去与袁崇焕并骑驰来的,不正是那只心心念念的好兄弟大蝗虫吗?他怪叫一声,猛夹马腹,改徐驰为飞驰。
远远的,他便飞身下马,张开双臂,大吼着迈开罗圈状的双腿。
不论对于吴三桂有着怎样复杂的情感,重真亦于此刻飞身下马,展臂相迎。
因为这一次的久别,无异于生死相逢,于他于吴三桂,皆是如此。
吴三桂狗熊一般想要抱住他的蝗虫兄弟,然而不知是因为微醺还是练武略有松懈的缘故,却反而被重真一把抱了起来,还原地转了个圈儿。
若换在以往,吴三桂必定认定此乃奇耻大辱。
然而此时,他却嘎嘎地大笑着,活像一个杠铃般大笑的小公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