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抖擞,虽入汉境,却没有丝毫胆怯,可见夺回王帐,对鲜卑王族男儿,振奋不小。
“一千五百人,皆是王族精锐!”骞萦道,她牵着马走近了刘擎,绝美明媚的脸上似有难色,她问道:“府君,此战对鲜卑,生死攸关,我若能劝降那些被魁头蛊惑,盲从之部族,恳请府君原谅他们!”
原谅?刘擎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替死难者原谅入侵者,不过一杀了之,也不是他的风格。
面对骞萦诚恳的请求,刘擎淡淡道:“此战对大汉,亦是生死攸关,南下之兵,可不仅仅是鲜卑,扶罗韩策反了南匈奴,如今南匈奴举族尽反,此战必是不死不休,你需做好心里准备,再者,我有言在先,即便能招降,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骞萦想了想,鲜卑入侵在先,想全身而退,似乎确实不太可能,于是试探性的问道:“府君该不会是要砍手砍脚吧……”
“我怎会行如此残暴之事,愿降者,为汉劳作十年,以弥补其所犯之罪责!”
“发为奴籍?”骞萦问道。
“非也,劳作十年,期满去留随意,且劳作期间,供其温饱。”刘擎道。
“仅这般?”骞萦有些意外,为汉劳作就能得温饱,哪有这等好事,在鲜卑,特别是北部诸部族,多的是不能温饱之人,能得温饱,还能算是惩罚吗?
“不然呢?若在过去,杀俘或发配为奴,皆是常事,不过在本官执掌的地盘,无这等事,再说了……”刘擎凑上前去,凑近了骞萦,轻声道:“咱现在不是有盟约在身么!”
刘擎主要是舍不得劳动力。
骞萦眉头舒展开来,娇俏一笑,“府君,你紧急征召,我未筹备粮草,便率军赶来了。”
“文远!下令,集结!”刘擎先对张辽下了令,转而对骞萦一笑,又望了望她身后的众多鲜卑勇士,草原汉子,皆是骑射好手,若再加上精良之装备和作战之经验,他们便是最精锐的部队。
“此事好办,你是我的人,自然吃我的粮!”
听着刘擎如此直白的话,骞萦两颊不由得飞上两抹红云,她拉扯过缰绳,递给刘擎,“此马名高戈尔,意为草原之春雷,乃我族马中之最,今日便献给府君。”
刘擎接过马缰,伸手抚过马身,刘擎不懂马,只觉得此马身型很是标致,线条十分优美,柔软皮毛之下,是雄健之肌肉,浑身毛色散发着黄金光泽,迎着特定角度之阳光,竟能呈耀目之色。
刘擎说不上喜马,当初典韦遇到黑货,想献给刘擎时,刘擎便将之让给了典韦,可是见到此马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想要!
“好马!”刘擎简洁的赞叹道。
“此马乃是祖父檀石槐自大宛国所得之宝驹育成,乃是纯正的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光名字,就知道此马了不得,大宛国盛产良马,当初喜爱良马的汉武帝几乎到了魔怔的地步,起初有外使进献乌孙马,他便将乌孙马称为“天马”,后来又有人进献了大宛的汗血马,他便将乌孙马更名为西极马,转而将“天马”头衔给了汗血马。
“此马送我,你舍得?”
“军师有言,按汉家习俗,女方出嫁需陪嫁贵重之物,王族此些年颠沛,异常简陋,唯有高戈尔,堪称贵重,高戈尔乃是鲜卑之名,府君可自行为其命名。”骞萦道。
奉孝,你可真是谈判天才,妙不可言!不光谈成了盟约,还给我谈了个公主,又加了一匹顶级坐骑。
“此马毛色金黄,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便唤它为‘金戈’!”刘擎笑着,喜不自胜,还冲其唤了两声:“金戈,金戈!”
“来,速为金戈装上马铁,并州山石之路,可不比草原。”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