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不便宜,那些仆人的例钱都不够每天吃一个的,不过鸡蛋加肉在千风城应该算妥妥的奢侈品,吃不起也很正常。
这条美食街上来来往往的,也都没有什么穿着破烂的人,衣服上连补丁都见不到,最差也是帮主人跑腿,过来买食物的仆人。
陈景辉一边吃一边问,拉家常一样:“平时都是什么人来你这儿吃啊?”
“都是各个账房,管家,工头,工匠们过来吃。”店主道:“偶尔也有探险者,水手来,路过时吃,修行者也有,但他们都不像您这样亲切。”
穿动力甲都算亲切吗……陈景辉内心嘀咕。
看起来这条街的消费标准算是“中产阶级”,不是给普通人吃的,普通人来这里吃一个饼都要花小半个月的工资。
陈景辉买了六个饼,每人两个,虽然星彤冰和王晓思是女孩子,但她们是战修,锻炼很消耗体力,食量也会跟着大起来。
“一些穷人会来这儿吗?”陈景辉问。
“穿着破烂的人都进不了中心山峰。”店主有些骄傲地说:“这里可是体面人的地方,不能让乞丐破坏这里的风水。”
“一些小市民偶尔也会来,买些食物回去招待客人,或庆祝老人的生日。”
陈景辉点点头,符合他的猜测。
几人吃完,没有立刻回去,而是在这里逛了一下,顺带物色之后要吃东西的地方。
之后回去,王晓思拉着星彤冰要学枪法,蒙志涛的随身书籍,只能由陈景辉自己先消化。
陈景辉看了一本志怪传说,发现这里的文学水平还很高,故事讲的十分渗人,故事本身没什么心意,甚至略微俗套,讲述了一头狼会变成美女,用歌声引诱他人,然后将他们撕咬杀死,但作者不仅写的非常真实,仿佛亲眼所见,而且叙事风格也很有趣,是以一个到处旅行的游侠做第一视角,慢慢调查这一切,最后才发现一直陪伴主角,和主角一见钟情的美女就是吃人的狼。
最后书的末尾写道:“那美女原是一位走火入魔的血境言修,以言辞歌声害人,还好被我除掉。”,看到这句话,陈景辉才意识到,这好像不是小说。
这是一个纪实故事!
“说起来,李诗花就能变成狼人。”陈景辉内心嘀咕,这不会是言修的通用技能吧?
什么狼人杀职业!
这时,陈景辉听到脚步声,吓了一跳,打开门才发现是星彤冰走了过来。
星彤冰说道:“到中午了,别忘了我们还和墨少立约好,要去修行者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