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时,盘坐一夜的道士身上已经落了七八只麻雀。
天冷,好容易找到这块“天然”会发热的东西,麻雀也不想忍受那寒风之苦。
此时此刻,头上随意用一根树枝挽着一个道髻的清秀道士眼皮忽然动了一下。
原本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和谐变得有些许不自然。
李臻睁眼,扭头看了看着几只在自己肩头上睡了一整晚的麻雀,身子没动,手指指向了旁边的包袱皮。
一根金色的丝线顿时从指间出现,把包袱勾到了他面前。
而出现这种动作时,那种不自然更加严重了一些。
包袱到了怀里,随着他肩膀抖动,麻雀顿时惊醒,本能的飞到了半空之中,接着落在残垣断壁之上“叽叽喳喳”的开始声讨他。
似乎在责问他为什么打扰到自己睡觉。
“哈哈,抱歉抱歉。”
李臻轻笑了一声,从包袱里摸出来了一把糙米,随意的洒向了地面:
“这是赔礼啦……说起来贫道对你们还有陪睡之恩呢。下辈子投胎记得投个漂亮点的女孩子报恩啊。”
嘴里说着玩笑,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尘土,把伞,葫芦,包袱都在身上挂好后,走到门口,看了一眼那些落在地上啄食糙米的麻雀,微微一笑,直接走了出去。
到门口了,他便看到了一群野兽的足迹。
这是昨夜来的狼群。
至于为什么没来攻击李臻……你当塔大和李老六是吃素的?
动物的直觉有时候要比人类敏感的多。
拿起了一捧雪擦了擦脸,他再次上路。
这一次只走了半日左右,便听到了后面传来一阵阵骡马的嘶鸣声。
体内热流的行进路线顿时一阻,他扭头一看,就看到了一队约莫有五六十人组成的队伍正在往这边走。
李臻下意识的眯起了眼睛,便清楚的看到了那些驼运着物资的骡马,以及两架马车,和那些同样骑在马上,手持兵刃的护卫。
好家伙……
这伙商队可够富的。
骡马善负重,虽然行进的不快,但耐力却极强。是这时代的商队最好的选择。
李臻在东西市上经常能见到,不怎么稀罕。
但那些护卫胯下的马匹就很耐人寻味了。
各个是高头大马,神俊异常。饶是他不懂马,都觉得很漂亮。
一匹好马,放到这个时代就跟后世的bba一样,没点钱,你真养不起。
别的不说,光是草料,一匹成年的马夏日还好,秋冬时节一天至少要5到十个大子儿。
干草,麸皮,豆料这些可都要钱的。
一天五到十个大子儿别说养马了,养李臻自己都足够足够的。
而就这么一组车队竟然能有五六十匹马来供护卫骑乘,可真是有钱。放到后世不亚于一群富二代开着豪车出来炸街的意思。
李臻想了想,默默的退出了官道大约有五步远的地方,站到了没入脚脖的雪中。
这是一个安全距离,一群习武之人,若五步开外有人做了动作,肯定都能反应过来。而他也不想惹麻烦……贫道只是个穷道士,光脚的和一群开bba的犯什么横啊?
没必要。
赶紧躲远点,免得哪匹马吃错了药,踢自己一脚,在被塔大砍了蹄子……
人家不得以为自己是碰瓷的?
划不来。
就在思付之间,这不知道驮着什么,看上去满满当当的车队已经来到了李臻跟前。
为首的那七八个人警惕的看了李臻一眼,发现是个穷酸道士后,便不在理会。径直的走了过去。
接着是队伍中间的两架马车。
低着头的李臻依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