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感,是在场所有人之前都没有感受过的。音乐家们则是庆幸自己能见到一首新曲目的诞生。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以后这首曲子会成为钢琴对决必然选项。
掌声再次响起,就在众人还在回味赞叹的时候。弗兰茨走到钢琴前,拿出了一只精致的盒子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支雪茄。
弗兰茨将雪茄举起展示给众人,就在众人不明所以之时。弗兰茨将雪茄放在琴弦上,那支雪茄居然在众人面前被琴弦点燃了。这一次众人彻底被惊呆了,究竟是多么快的手速才能让琴弦点燃雪茄。
就连在一旁的安格斯和小约翰·施特劳施也几乎惊掉了下巴。安格斯自认就算再练二十年,他也不可能做到这种事。
正在众人思索着这伪科学的科学性时,露丝克娜几乎要绷不住了。因为她见到弗兰茨特意在烟丝中掺了白磷,反复实验了好几次,尤其是为了找到合适的容器,先后不知道换了多少种材料的盒子。
率先认输的是耿直的小约翰·施特劳斯。随后安格斯也放弃了,因为这种神乎奇技他永远也做不到。其实是因为一首全新的曲子加上那被点燃的雪茄实在太过震撼,让人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
露丝克娜确实是天才,努力天分都无可指摘。但是还达不到李斯特那种程度,更不是什么神乎奇技。
安格斯心里觉得,输给这种神乎奇技也没什么。但是自己来的目的是要出名,要让整个维也纳震撼。只是和一个侍者打平,最后居然输给一个女性。这可不能忍,但是要怎么办呢?
很快他就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眼前这个女孩是自己的女友。这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这女孩长相气质也不差,不如说一看就知道是名门望族培养出来的大小姐。
安格斯接下来的举动确实震惊了维也纳。
他走到了露丝克娜面前,摘下自己的手套随手丢了出去。
“美丽的小姐,我能请您跳支舞吗?”
那只手套掉在了弗兰茨的脚面上,根据古老的日耳曼人传统。这是发出决斗邀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