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阿瑜最近身体转好了?”
虞城吟道:“前段时间都城来了一名高人,他擅长针灸,阿瑜经他之手,好了许多。”
虞怀风眼睛一亮:“这名高人现下在哪里?”
“他是江湖中人,仙风道骨,高官厚禄都不接受,在都城待了半个月便走了。”虞城吟摇了摇头,“据说他要找人,也不知道找什么人。”
········
新的一年很快就到来,养了些日子之后,明臻逐渐多了一些生气,天气也逐渐和暖。这天祁崇从外回来,并没有见到人在房间,李福道:“姑娘应该在外面赏梅花。”
自从上次昏迷,因为外面太冷,明臻一直都被勒令不准出门,趁着祁崇不在,她也悄悄的出来透透气。
梅园中的梅花还在盛开,明臻一人在小径中独行,突然看到前方有一只小兔子在跑,这只小白兔看起来实在太像明臻自己养的那一只,她一时好奇,便跟着这只小兔子向前。
因为体弱,明臻走得并不快,小白兔也走走停停,似乎刻意在等明臻。
明臻好奇极了。
将要走出梅园的时候,小兔子蹦蹦跳跳停了下来,前方也突然多了一个穿黄色道袍的中年男子。
这人生得体型消瘦,一身正气,须发乌黑,手中拿着一柄拂尘,明臻回想了一下,是前段时间见过,那个能够呼风唤雨□□出雷电的道士。
对方的声音中气十足:“过来!”
等兔子过去,他身子弯了弯,伸出手来,地上毛绒绒的小兔子往他手上跳,落到他手上的瞬间,居然化成了一个白色的小荷包,荷包做成了兔子的形状,看起来可爱精致。
明臻被这幻术给唬住了,微微张大了嘴巴。
“呵呵……”广善真人笑了笑,摸着胡子道,“又见到了姑娘,贫道是广善真人。”
明臻点了点头,眉眼间还带着疏离,往后退了两步。
广善真人又看了看明臻的面相,她生的实在不凡,白狐转生一般,倾国倾城的祸水也不过如此,祁崇拥有这样的绝色,怪不得瞧不上别人,他能够克制住自己,不沉湎于床榻之间,也是罕见。
“姑娘喜欢兔子?这是一个幻术,兔子是这只荷包所化。”广善真人这两天打听过了,他打听明臻的喜好,大家都清楚的事情便是明臻喜欢养兔子,且最喜欢白色的兔子,了解到这一点,他才弄了这个幻术,“姑娘如果喜欢,这只荷包便赠与姑娘。”
明臻本不会随便接受外人之物,但这只兔子形状的小荷包实在惹她喜欢,她就像被下了降头一般,不由自主的伸手去拿,伸手的这一瞬间,荷包突然又变了兔子,小兔子好奇的往明臻的手上去凑,兔牙还在明臻的手指上咬了一口。
明臻一时吃痛,擦了擦指尖的血,不过兔子太可爱,她还是抱了起来。
果真是毛绒绒软绵绵,触碰起来和真正的兔子没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幻术,京城有本事的道士都会做,逢年过节,还会在贵人面前展示一番,广善真人还怕明臻见多识广不愿意理会自己,没想到这个小姑娘见过的世面不多,居然真的就接受了自己给的东西。
广善真人笑呵呵的道:“姑娘回去吧,这只荷包的本体是只兔子,见到外人就会变成荷包。幻术最忌讳道出真相,姑娘千万不能告诉旁人,否则就害死了它。”
明臻捧着小兔子“嗯”了一声。
虽然这只小兔子摸起来是真的,却不像真的那般活泼,无论是揉它还是摸它,它都不会怎么动。广善真人翩然消失在了梅园中,明臻也要往回走了。
走了几步,明臻听到天琴和新夜在呼唤自己,大概就在不远处,手臂上突然轻飘飘,低头一看,兔子已经消失,只留下一个兔子形状的荷包。
荷包里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异香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