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一万支斗米式步枪(1 / 2)

崇祯对孙传庭这个名字,倒是有印象,当初决定要修筑大凌河堡,就是他在朝堂上不卑不亢的传达了袁崇焕的意思。

也仅限于印象不错。

其他关于孙传庭的履历,政绩,籍贯等等一概不知,就这么把匡扶大明的重任交给了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人,未免太过草率了些。

王承恩突然递了一句:“伯爷,这个孙传庭过去是个文官,现在只是曹文诏帐下的师爷,怎么举荐他担当这么沉重的重任。”

“不如换成曹文诏,曹游击在辽东素来有辽东第一悍将的名头,应该比一个孙传庭更能打仗。”

举荐个屁,大舅哥曹文诏就是因为剿匪死在了崇祯八年,朱舜打死也不会举荐大舅哥出来剿匪。

朱舜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王承恩这是明贬暗褒,是为了给崇祯吃个定心丸。

这句话说完,本来还有些迟疑的崇祯,下到了一道诏令:“承恩,拟一道圣旨,宣孙传庭入朝觐见。”

孙传庭终于要登上历史的舞台了。

比历史上早了一年,亲手缔造了这一切的朱舜,心里莫名的有些激荡,脸上还有一如既往的平静:“皇上,臣先行告退了。”

半句话没提帝师的事情。

回到工业之城。

朱舜第一时间去了军火公司,找到了正在钻研火炮的赵斗米:“斗米式步枪生产多少了,锥型铅弹有多少库存。”

赵斗米正在绘制的一张图纸,汇报军火公司最近的情况:“恩师,大明军火公司目前已经有两条兵工线,两条铅弹线。”

“两条兵工线去掉那些残次品,每个月能制造四千支斗米式步枪,朝廷、曹游击、福王世子分别买走了一部分,现在还剩下一万支斗米式步枪。”

“两条铅弹线每个月可以冲压出六十万颗锥型铅弹,军火库里大致还有两百万颗锥型铅弹。”

兵工线开始展现工业化强大的量产能力了,居然还剩下这么多的军火,朱舜吩咐道:“当此国难,我等明朝臣子不能坐视不管。”

“等到朝廷组建剿匪大军,你以工业伯的名义捐出去一万支斗米式步枪和两百万颗锥型铅弹。”

斗米式步枪每支十两银子,一万支就是十万两白银,锥型铅弹每桶六钱银子,两百万颗锥型铅弹就是一万二千两白银。

十几万两白银说捐就捐了?

赵斗米和天才学子们全部放下了手里的硬毫毛笔,直直的看向了朱舜。

官僚乡绅捐个一百两银子都肉疼的几天睡不着觉,朱舜出手便是十几万两白银,还是十几万两有价无市的军火。

这是何等的气节和情操,才能做出这么为国为民的举动。

朱舜没去在意弟子和学子们的想法,一心在想怎么改变孙传庭的命运,孙传庭战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军士缺少甲胄武器。

送给孙传庭的这一万支斗米式步枪就是为了改变他的命运,绝对不能让这位大明的最后一根柱石,就因为缺少一些甲胄武器战死沙场。

七日后。

一身戎装的孙传庭来不及换上朝服,立即去太庙面见了崇祯。

君臣二人交谈了很久,具体谈论了什么无人知晓,就连王承恩也只能守在门外。

第二天,孙传庭连升九级,担任从二品的陕西巡抚。

临行前,崇祯再一次面见了孙传庭,面见的地点换成了谯楼。

孙传庭这一次前往陕西剿匪,面对的是闯王高迎祥二十万大军,崇祯只拿出来六万两白银,粮草和甲胄武器一点也没见到。

崇祯对于这位新任的陕西巡抚,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无钱无粮,孙传庭纵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操练不出一支能征善战的军士,分明是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