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绝对是好枪。
产自于米国的勃朗宁手枪在中国可是有着大量的粉丝基础。
11.4毫米口径超大口径保证了其巨大的杀伤力,更有可靠耐用好维修诸多优点。
中国军队连排级军官一般都会装备驳壳枪,只有营团及以上军官才会装备这种常被称之为撸子的勃朗宁系列手枪。
而能让郭中将这样的军长级人物佩戴的勃朗宁,当然不会是一般的型号,而是产自1926年之后的勃朗宁1911A1,更优美的枪型不过是其次,它同时也是米国军队装备的第一支半自动手枪。
你要是知道这种手枪将会被米国牛仔们一直用到这个世纪八十年代彻底退出现役,就应该知晓该枪的优异性能了。
若是论价格,这把枪的售价在中国也应该在80大洋左右,价值方面就算比不上澹台明月的那支钢笔也相差无几,更关键的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这种型号的枪。
从理论上讲,唐刀的回礼,绝不寒酸。
也就是,大记者送的文艺气息满满的笔,唐刀却回一支枪,是不是太那啥了?
若是换成现代女性,我送笔你送枪,还能更LSP点不?指不定就笑意盈盈的一个凑流氓甩过去了。
然后唐刀就见识到了民国女性的生猛。
面对钢铁直男回的特殊礼物,澹台明月颇为欢喜。
提着枪颇为熟练的按动卡簧‘咔嚓’一下就退出弹匣,扫一眼满匣子弹,而后手轻轻一碰,再推进去,看似纤细的手,随手一拉,便拉动枪机,而后双手极为标准的握住枪瞄准前方,对了对准星,在唐刀略显惊诧的眼神中,颇为得意的挑挑眉头:“你的回礼不错,不过,得把TAO给我吧!”
“啥?桃......”唐刀彻底呆住了。
这么快的吗?民国女***的这么彻底的吗?还是他思想有些太古旧了,究竟谁才是穿越者?
“废话,枪套呗!”澹台明月看着眼前的呆头鹅,嗔道。
美丽大记者显然没想到眼前的这个铁血汉纸在那一瞬间竟然联想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如果她有读心术,恐怕,位于枪左侧她大拇指位置的保险绝对被推开了。
把枪套挂在腰间的武装带上,满意地将勃朗宁手枪放了进去,澹台明月捋了捋耳边散落的头发,轻声道:“你刚才不是问我,怎么会到这里的吗?”
女人的思维跳跃,真特么大.......
“嗯!”唐刀表示洗耳恭听。
“那天,你们失踪了,日军占领了四行仓库,然后四行仓库被爆破,成了日军的坟墓,所有人都认为你们是选择躲在暗处和他们同归于尽了,但我一直认为你和四行营不会死,所以我一直在租界等你们,等你们的消息,可是,我连续等了四天。”澹台明月微低着头,轻声道。
刚刚整理好的发丝再度垂下去遮住她白皙的脸庞,唐刀却依然能感觉到她低垂的眼睑下微微闪动的泪光,心头猛地一热。
被人关心着牵挂着的感觉,很不错。
其实,唐刀和澹台明月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不过一个小时,而在这个短短的时间中,两人处的不光是平常,甚至可以说得上淡漠。
唐刀的直觉很敏锐,直觉告诉他,从澹台明月见他的第一眼开始,就有一种淡淡的厌恶感,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竟惹得大记者不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还要往上凑,而且在那个时间段,他一直考虑着怎么去给对面的日军伤口上再撒把盐。
只是,唐刀在归来后,收到澹台明月临别时赠送的钢笔,虽然他同样不知道大记者前后的态度为何变化的如此快,但也不妨碍他脑海里出现澹台明月的模样。
唐刀当然不会讨厌澹台明月,美丽而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