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昭按了按太阳穴, 希望是他想多了。
第二天,赵青昭准时的去上课了。
今日第一堂课上的是律法课。律法课的主要目的就是学子们可以熟知大魏的法律,不至于知法犯法。
这也算大魏律法知识的一个小小的普及和推广了。
赵青昭翻开《折狱龟鉴》坐等夫子讲课。
“张举, 吴人也, 为句章令, 有妻杀夫, 因放火烧舍, 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诉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烧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 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这段话的意思是这样的张举, 吴地人,官职是句章令。有一个妻子杀夫案, 妻子放火毁尸灭迹,对人说是大火烧死的丈夫,丈夫的家人怀疑妻子所说的话,于是就告到官衙,妻子不服, 于是就找到两头猪,一头杀掉,一头是活的, 然后堆柴放火烧这两头猪。等到火熄灭了, 在两头猪的尸体口中,那头活的有草木灰,死的没有。所以就去验她丈夫的尸, 口中无灰,所以无罪释放了她。
“只是本朝与前朝不同,本朝的法律在前朝法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进, 现在的大魏律法规定,诬告是要处以仗责的,所以大家觉得这夫家算诬告吗?如果是,那么以现在的律法,该如何处置为好呢?”
夫子话音刚落,就有一同窗站起来回答了“回夫子,学生认为这并不能算诬告,这夫家既然会在其子死后状告其媳,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只怕这妇人平时为人就不端,所以才会有此一遭,如此也算自作自受。”
大家听完这位同窗的话后,就开始小声的讨论起来了,有的人赞同有的人不赞同。
夫子见状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既没有对也没说不对,“还有哪位同学,有其他不同的意见吗?”
“回夫子,学生并不赞同陈同窗的这番话,须知万事都讲究一个理字,这夫家手里根本就没有证据,仅凭着一个莫须有的猜测便状告了其媳,于情于理都算诬告才是。”
“徐同窗这话就有失偏颇了。这夫家痛失其子自然心如刀割,怀疑作风不正的媳妇,也无可厚非啊!”
“陈同窗这话就不对了,这难道只有夫家痛失爱子吗,要知道这死者可是这妇人的丈夫。这伤心的可不止一方的人,如此来算的话,陈同窗的说辞可就站不住脚了。”
说到这里,徐学子顿了顿,见大家听的认真便继续说道\quot若是每个人都凭着自己莫须有的猜测,前去告官。那官府还要不要运作了。”
“对呀,徐同窗说的有道理”
“是这么回事没错了”
“……”
“………”
陈同窗知道大势已去,默默的坐了下来。他现在,好像也有点被说服了。
夫子笑着对大家点了点头“大家刚才的辩论都很精彩,陈同学是多从人情出发,徐同学是多从法出发。这两位同学都是认真思考了,所以都很不错。”
“不过,我们既然学了法,就应该多从律法本生来考虑…………………”
“………………………”
“好了,我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了,下次课是在月考后,希望大家都能考个好成绩。”
学子闻言渐渐地从振奋变成了颓废。啊啊啊啊,夫子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讲这个。
下课的时间这么宝贵,就不能让我们多开心一会吗?
这边,赵青昭正在专心的整理笔记,这些都是他上课记的要点,嗯,都是考试的要点。
古代的律法主观性太大,课堂上学的这些,在实际生活中根本就没有多大的用处。
古代阶级分明,有权有势的才是老大。所以,认真你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