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忍辱负重的离婚同居协议(3 / 3)

“喂。”她叫住洛青屿“你要非想住家我家也可以。”

洛青屿挑挑眉,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但是,你得跟我签署《离婚同居协议》!”

见洛青屿半天没有说话,她不耐烦地问道“签不签啊,不签就走,我宁可被我妈打死也不跟你住在一起!”

“行,签。协议呢?”

夏小虞狡黠一笑道“你等着。”

洛青屿等啊等,直到傍晚该吃饭的时候,夏小虞终于起草好了一份十多页的《离婚同居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不许干涉彼此的私人生活。”

“嗯。”

“第二条主卧归甲方,也就是女方;次卧归乙方,就是男方。”

“嗯。”

“第三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五千元,承担全部的水电及物业费。”

洛青屿冷冷道“凭啥我一个人付?”

夏小虞皱起眉头“洛青屿,你是男人诶。”

“行,行吧。”

夏小虞满意地点点头“第四条洗手间的使用应当遵循女士优先的原则,乙方不能擅自食用冰箱里的食物。”

洛青屿脸色一沉“夏小虞,你今天早上吃的草莓慕斯还是我买的。”

“咳咳,本协议从明天早上开始生效执行,下一条……”

“第一百二零条……”

洛青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行了别念了,我签!”

为了把媳妇追回来,再丧权辱国的协议也得签啊,他觉得自己为了这份爱情实在付出了很多。

双方按下手印,签好字,《离婚同居协议》正式生效,夏小虞和洛青屿的离婚同居生活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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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虞美滋滋地翻着《离婚同居协议》,突然眉头一皱忘记约定让洛二狗来铲猫砂了!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