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止。
他们找了包工头,找了公交公司,但是每人会赔给他们钱,找了律师,也没人愿意接这样的案子。
于是他们找到了我。
当时我年轻气盛,听完一拍桌子,好!我给你们要钱!
但我说这话也正巧,前两天老师讲的法条,我正感到很疑惑无处可用,这次好像就能用上,我觉得这是给我的机会啊。
于是我借了室友的西服,穿了黑漆漆的皮鞋,像那么回事似的就跟他们去了。
我跟他们先到了包工头那里,包工头一看到他们,再一看跟着他们一起来的西装笔挺的我,很惊讶很紧张,赶忙说你们干嘛,我没钱啊没钱,别找我要钱。
我这个时候走过去,十分冷静的说:“张总,我就耽误您三分钟,问您几个问题。”
“好,你说吧!”
“第一个问题,这两个人你认识吗?”
他想了想:“嗯……但我没钱!”
“第二个问题:他们来长沙投奔您,您好心好意的收留他们让他们有地方住是吗?”
“是啊是这样的!”哒哒哒哒地他说了一堆,“我没钱啊!”
“第三个问题:这个厂房修好之后是否应当归他们两个所有?”
“胡说,那是我的!”
“我们国家有个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其中有个解释说现在你和他们两个都没有过错,但是这个行为是对你有利益的,厂房是你的,而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损害,就可以责令您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补偿。”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57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zhi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实我事后想起这个事情时,应该是我的运气比较好,我之所以有这个事情跟你们分享,是因为我遇到了好人,如果遇到了坏人那根本没得希望了。
那个张工头,哪里是个老板,又黑又矮,完全不是肥肥油油大老板,唯一和工头形象相符合的就是腰上挂了个腰包。
说完后他看了我一眼,我说:“张总,不管怎么样,多少给一点,赔谈不上。张总,你过年还要回老家上坟吧,到时候这两个老乡出来时好好的,回去的时候变成这样,您能安心吗?多少给点,再不容易您也比他们强对吧?”
他说:“我又没有多少钱……”
看这个时候话就变了,开始谈钱了。
“张总你看他们治病,两个人每人花了十多万,之后现在残疾了,还要照顾一家老小,一共20万,就这么多。”
“什么?二十万?我最多就给两万!”
“可以。”我立马答应下来。
这个事不能拖,就是这样的,他真的给了,腰包一拉开,立刻给我了两万块,把钱给了我。
他拍拍我的肩膀:“伢仔,你是个好人呐。”
我说:“没有没有,您才是好人,您放心,他们绝不会再找您有任何事情了。”
五个人拿着这两万块,在那边商量了半天,要给我两千块作为感谢。可这个钱太少了,不是给我的少,而是对他们来说,这两万块太少了,这都不能够还完债。
我当时直接说:“这不够,跟我去公交公司。”
到了公交公司,到门口根本进不去,保安都已经认识了。
人做正义的事总是很好运,门口来了一个小姑娘,我跟她说:“您好,我是湖南大学的法学生。”当她的面我当然没必要说自己是律师,“我是来帮这两个农民工解决问题的。”
“啊?你是湖南大学的啊,我也是。”
她听了我对这件事简单的讲述后,跟我说可以带我进去。其实我很知道,这是要冒风险的,谁都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