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喜欢隙风,倒真是恰好了。
“玉儿,你成婚没有?”
朝歌突然说起这个话题,墨千玦有点猝不及防。
“已有婚约,但还未完婚。”
本来以为小豹子要跟自己诉苦水的,毕竟不管是谁,摊上替嫁,还是替嫁进鬼宅这事,心里都会不舒服。
可完全没想到,这小豹子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唔,那我应该在你前面成婚,就是下月的事,我们可是朋友,记得给我包红包!”
朝歌笑嘻嘻的,玉儿的浮梦楼,乌木碧瓦,一看就知道是砸了不少银子的,还能有隙风这样的好马,再加上这衣着打扮,气质谈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这样的人,送出的新婚贺礼,一定不便宜!
既然要把自己卖了,那自然是能赚的都要收进腰包来才行。
墨千玦愣了一下,这小丫头还是女子吗?!
南阳国女儿家,未出阁前,就算已经定亲,也是不能在有外人的场合提起婚事的,这小丫头,不光提,还这么直白地要红包。
嗯,可爱得紧!
“这么说,歌儿是要请我喝喜酒了?”
墨千玦开口,嗓音醇厚,胜过杯中美酒。
朝歌放下酒杯,两只手放在桌子上,乖乖巧巧地坐着,开口道,“酒席的话,应该有点难,毕竟我这爹不疼娘不爱的庶出三小姐,能给我贴点嫁妆就不错了,酒席肯定不会给我办的。”
南阳国的风俗,嫁女儿,娘家和婆家都要办酒席的。
“不过嘛——”
朝歌挑了挑眉,眼睛闪过精光,身子往前倾了几分,“要是玉儿的红包够厚的话,我可以考虑单独请你喝一顿喜酒。”
“哦?”
墨千玦也往前附身,“良辰美景好时候,玉儿却要请我吃酒,你相公不会有意见吗?”
两人隔得近,脸中间只隔了一个酒壶的距离。
她能看到他眼底的血丝,和星耀一般的瞳仁。
他能闻到她身上的酒香,混合着温热的呼吸。
暧昧……
“没事——”
朝歌移开视线,抬手拍了拍墨千玦的肩膀,“我嫁的是个病死鬼,能喘气儿就不错了,洞房什么的就算他有心,也无力。”
墨千玦一挑眉,“歌儿确定?”
“嗯?”
朝歌有点不懂,玉儿为什么要这么问,迷蒙的眼睛又睁开几分。
“当然啊,大将军府的废物世子,听说过吧?”
“赫赫有名,自然听说过。”
朝歌以为这赫赫有名是反话,笑得更开心了,“是吧,这不就是要死的人了吗,说是成亲,不过就是完成两家约定罢了,我进了门,不管他是死是活,他也管不着我喝酒吃肉。”
朝歌说着一口喝完杯中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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