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也就没再多问了。
朝歌拿起肉饼咬了一口,还没咽下去,又开始神游了。
“小姐!!!”
小桃是一路喊着过来的,人还没看到呢,声音就传过来了。
小桃头发都没来得及梳,慌慌张张地跑来,手里紧紧攥着自己的卖身契。
“小姐,你哪里受伤了?我看看!我看看!”
小桃说着拉过朝歌的一只手,撸起朝歌的袖子,就是一通检查。
“我没受伤。”
朝歌推开小桃的脑袋,递给她一双筷子。
看她穿的少,又让人给她拿了一块披肩。
“那这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又去那个地方了!”
小桃举起自己的卖身契,指着上面的血迹,气鼓鼓地开口。
“不是我的血。”
朝歌看了一眼,扭过头淡定地继续啃肉饼,但是心里又开始想起那个奇怪的男人——
这人大半夜出现在夙府很奇怪,带着面具很奇怪,一直找人盯着露湖别院也很奇怪,受了伤,流了那么多血还跟没事人一样更奇怪,自己居然打不赢他,这最奇怪!
总之就是奇奇怪怪的。
“那是谁的血?”
知道朝歌没受伤,小桃恢复了傻乎乎的状态,翻来覆去看着自己手上的卖身契,小脸红扑扑的。
有了卖身契,自己就不在奴籍了,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没等朝歌回答,她就开始自言自语了——
“能从夙府里偷东西,我家小姐真厉害!”
洛水赞同地点点头,他家师父最厉害!
洛水其实比小桃还要小几岁,朝歌在山贼窝里捡到他的时候,他比小桃还矮一点,可这两年吃得好,又经常锻炼,所以个子跟雨后春笋一样,蹭蹭蹭直长,这会已经比朝歌高出一个头了。
他完成悬赏令的时候,眼神冷冽,出手狠厉,完全不像十多岁的孩子。
但是在朝歌面前,他总是有几分腼腆。
虽然偶尔会很唠叨,但是大部分时候,他看着朝歌的眼神都是崇拜的。
他很依赖朝歌。
“对了洛水,这两天你和大熊出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铺面,盘一个下来。”
洛水立马反应过来——
“师父,你要把百草堂开到安阳城来?”
洛水放下筷子,眉头微微皱了起。
“嗯,安阳城车水马龙,尽是权贵,有钱人最怕死了,有钱不赚,我又不是傻子。”
小桃下意识地点点头,又发现这话好像不太对,偏着头问道——
“小姐,你好像不缺钱吧?”
岂止是不缺钱,朝歌简直是富得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