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句诗,让裴琰之再次喜不自胜,顿时一副娇羞满面的开口言道,
“公子,桂英欲和诗一首,未知可否!”
王魁闻言,也是有些吃惊,喜形于色的问道,“莫非小姐也精通诗赋?”
裴琰之自矜的说道,“略知一二!”
王魁以拳击掌,连连叫好,“好,好,好,待我与你磨墨!”
两人缓缓的交错而过,一个目中含情,一个羞涩不语。
裴琰之将手中的团扇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轻移莲步,走到了画作之前,装作观赏画作,不住的偷眼看着另一侧磨墨的王魁。
而王魁在磨墨的间隙,也是偷眼看向佳人,两人目光交汇,一触即闪,别有一番情趣。
王魁捧着砚台走了过来,裴琰之伸手从上面拿了一支笔,想了一下,又伸出自己的左手,将另一支笔拿在了手中。
台下的观众们都是一惊,莫非这是要在戏中当场作画不成。
评委们都是眉头微皱,这一折戏的看点其实就是在这里,敫桂英亲手在画作的边上和诗一首,不过通常都是用一支笔,反正总共就四句诗,一般人练一些日子也就能写的差不多了,所以一般的蒲剧演员,演这一段的时候,也没什么可关注的地方,毕竟大家都是来看戏的,不是来看你写字的,写的好与不好,也不妨碍这出戏的精彩程度。
就连甄兰菊都是有些好奇的看着裴琰之,由于甄兰菊本身就是酷爱书法,所以她在表演这一段的时候,也是非常的用心,每一次的演出,这个地方的毛笔字,都非常的认真,写出来的字也是非常的漂亮。
不过,当她看到裴琰之拿起两只毛笔的时候,顿时眉头大皱,认为裴琰之这是在哗众取宠。
在历史上不是没有人能够双手用笔,但是那些都是书法的大家,因为一般练习书法的人,练一只手就已经很难了,两只手如果要同时写字的话,那需要下的功夫可不是翻倍就能做到的,而且还需要惊人的天赋才行。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投到了裴琰之的身上,想要看看他到底是真的有本事,还是在哗众取宠。
只见裴琰之将两只毛笔放在砚台中,沾了沾墨水,微微一笑,来到了画作的左下角的位置,这里有一大片的留白,就是用来题诗的。
裴琰之如同穿花蝴蝶一般的来到了画作前,举起右手,将手中的毛笔点在画作的左下角的留白处,手腕微动,一个“瘦”字很快就出现在了那里。
镜头也是直接放在了画作的留白处,现场的观众可能看不太清楚,毕竟后面的大屏幕被挡住了,但是电视机前的观众们可是能够看得到裴琰之手上的每一个动作。
评委们全都伸长了脖子想要去看裴琰之写的字如何,就连休息区的甄兰菊都不由的往前探着身子,看向了戏台上裴琰之的手。
“卧槽,牛批啊!”
“这个瘦字写的让人感觉真的是好瘦啊!!”
“我去,这是什么字体啊?”
“作为一个学习书法多年的人,我可以看出裴老板写的是楷书,但是流派我是看不出来!”
“这个字确实是楷书,但是据我所知,咱们华夏的楷书没有这种风格的啊!”
“我特么的是书法专业的,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楷书的风格啊,难道说这是裴老板自创的风格吗?”
“我勒个去,你们说的是认真的吗?”
“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看电视!”
“你就说,你在学书法!”
……
裴琰之只不过是写了一个瘦字,就已经让网络上炸了锅了,书法虽然现在已经完全的成为了一种艺术,在平常的生活中几乎都已经用不到了,但是在华夏人的心中,书法永远都是一个人艺术修养的代表,以字观人,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所以,现在社会上大量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