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首:疯狗打架(2 / 3)

蜂窝十米开外的地方,你捅我一下,我戳你一下,谁也不愿意主动出击。

宋一一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长舒了一口气。

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两个废柴激起了雄心壮志,宋一一拔下余乐头上的头盔,接过秦时雨手里的竹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把马蜂窝捅了下来,又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神秘的粉末洒在了马蜂窝上。

本应该对侵略者群起而攻之马蜂,竟然被神奇的封印在了原地。

宋一一收拾了一下现场,一抬头,就看到已经退到五十米开外的两个傻子疯狂的拍着巴掌。

至此,宋一一成功收获两枚铁杆粉丝,一个是富家千金,一个是豪门贵子。

大概是马蜂毒上头,没几天余乐就中毒至深,坚持要做她的男朋友。早上带早餐,中午送午餐,下午放学了还要劝退司机,骑着单车护送宋一一回家。宋一一的笔没水了,一转头余乐就买来一盒子捧到他面前,宋一一的水杯没水了,一转头余乐已经风驰电掣的帮她打了回来。就连体育课上宋一一被老师罚蛙跳了,余乐都要顶着烈日陪着她一直跳满一百个。

宋一一严肃的拒绝过几次,但余乐根本就把她的话当耳旁风,最后干脆随他去了。

宋一一也无数次的问他,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余乐的答案每次都不同,宋一一就觉得更匪夷所思了。

好在还有秦时雨从中搅合,三个人也算勾肩搭背的混过了高中三年的时光。当然,秦余二人是真的“混”,学霸宋一一则以全市高考榜眼的身份光荣毕业。

宋一一思来想去,似乎记忆里余乐和梁又西并没有什么交集,她实在想不出到底是哪个节点,他们两个有了电光火石的交锋。

这个问题,秦时雨给出了答案。

大概是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有次余乐送宋一一回家,刚好遇到了放假回来的梁又西。两人客套的点了个头,宋一一就撇了余乐,屁颠屁颠的跟着梁又西上楼了。当时余乐只觉得大舅哥挺酷的,以后肯定不好对付,却未曾想当天回去的路上就被梁又西堵在了路口。

梁又西也不绕弯子,态度强硬的警告余乐,离宋一一远一点。

余乐哪受过这种威胁,态度无礼的怼了回去。

两人你来我往几个回合,最后不知道是哪句话惹毛了梁又西,两人直接动起手来。

一向自诩青年组格斗天才的余乐竟然意外地打输了,他带着满心的不服气,叫了几个朋友,没几天就杀到梁又西的学校,又干了一架。

据说这次余乐算是打赢了,人多势众,打赢了也不算什么光彩事儿。

秦时雨清楚地记得,余乐当时鼻青脸肿的跟她分享光荣战绩后,突然语气颓了一下,嘟囔了一句“什么狗屁哥哥,我看是个潜伏在测的情敌吧。下手也太狠了。”

当然,这句话秦时雨没有共享给宋一一。

她并不想在她好不容易平静的心里再搅合一番,更何况,余乐的结论是对的,只是动情的人并非彼时的梁又西,而是眼前的宋一一罢了。

见宋一一一直心不在焉,秦时雨适时的结束了这个话题。

她知道,在宋一一心里,谁也比不过梁又西。只要这个人出现,宋一一就再也看不见别人了。

余乐大概是早就懂了,才那么仓皇地逃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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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出教学楼就被一群中学生围住的梁又西,似乎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为首的余乐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上次打架脸上的淤青还没褪去,这次又主动送上门了。

但毕竟是在大学校园里,众目睽睽打架容易被学校处分,更重要的是,有人围观的话就不能打的尽兴了。于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换个僻静的地方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