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首:失足少年余乐(1 / 3)

我走回从前你往未来飞遇见对的人错过交叉点明明你就已经站在我的面前我却不断挥手说再见。——周兴哲《以后别做朋友》

夜里失眠的后果就是,早上的课几乎全部用来神游太虚了。

艰难的熬到下课,宋一一困到眼睛都睁不开,要不是余乐一把拖住她摇摇欲坠的头,她大概能直接把课桌撞出个坑。

“你昨晚去做贼了?难得你困成这样,还挺可爱。”余乐狗腿的接过宋一一的书包,顺手搂住她的肩膀。

宋一一习惯性的把他的手从肩膀上甩下去。

“你又来干嘛,你不用上课吗?”

“我今天没课。走吧,带你去吃一个特别好吃的中餐馆。”

“又想骗我,你带我去的中餐馆哪个好吃过?”

“这次绝对好吃!我已经叫了石头女了,这会估计她已经到地方了。”

宋一一一巴掌拍在余乐头上,“说了多少次了不许叫她石头女!人家叫秦时雨!”

“好好好,秦时雨,你对我态度能不能好点,我怎么说也是个货真价实的高富帅。”余乐故意挺了挺身板,希望宋一一可以多关注他一点。

“高富帅我没看出来,就看到你满脸的欠揍相。”宋一一把手机塞给余乐,自己则对着教学楼的玻璃利落的拢了拢头发,绑了个高高的马尾。

身后的余乐一下子就安静了,一脸痴迷的看着她行云流水的动作,觉得百看不厌。

“发什么春,走啦!”宋一一又是一巴掌拍在余乐背上,自己大步流星的走向停车场。

余乐加快脚步追上去,又一把搂住她的肩膀,把她牢牢地箍在身侧。

“宋一一,你就看在我对你死心塌地这么多年的份上,松松口,做我女朋友吧!”

“那我提的那个条件你能做到吗?”宋一一这次没挣扎,像哥们一样把手勾在他的脖子上,稍稍用力,就把余乐勒的嗷嗷叫。

“上刀山摘广寒宫,下油锅捞冥王星,窜上太空偷航天器,遁进地心挖泥石流,只要你宋一一说的出的,我什么都答应你!哎,你提的条件是什么来着?”

宋一一撇了撇嘴,没回答。

她早就知道,余乐不记得。

这大概就是她一直没法喜欢上他的原因吧。他对她是真的好,喜欢也是真的喜欢,只是他总是在一些宋一一很关注的点上突然掉链子。

“等你想起来我提的条件了,我就考虑考虑。”

余乐第一次看到希望的曙光,以为自己听错了,惊讶的停在原地。

“干嘛?抽风啊?走啦,时雨要等着急了。”宋一一看着他那副蠢样子,忍不住气到发笑,“你今天开的什么车,别告诉我你又开敞篷来了啊。”

余乐终于回魂,掏出兜里的车钥匙在宋一一面前晃了晃“敞篷车你不喜欢我卖掉了,我爸又给我买了辆低调点的。”

随着一声车子解锁的声音,宋一一循声望去,不由得按了按生疼的太阳穴。

这家伙所谓的低调,就是把红色敞篷法拉利,换成了基佬紫的玛莎拉蒂?果然是她宋一一高估了这位富家子弟的消费观,他对所有词汇的理解都跟普通人不一样。

低调,就是价格稍微便宜一点。

节俭,就是想花一千万买套房的时候,最后买了个八百万的。

自力更生,就是没钱花的时候坚决不跟父母开口要,等父母自己主动打过来。

这大概又是一个她没法爱上他的原因。

但这不影响宋一一喜欢余乐这个朋友。抛开有钱这个缺点(嗯?),余乐个性率真,充满正义感,会花钱的同时也具备着赚钱的头脑,虽然在宋一一面前总是一副狗腿子样,但在其他人面前从来都是毋庸置疑的高冷贵公子人设,他身后追着他的莺莺燕燕可以从保加利亚排到尼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