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进入这个系统后,就在部里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已经是一个部门的小领导。
虽然依然是人微言轻,但是从他的发展轨迹来看,将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高层建筑。
赵爱民是一个上进的人,而且在这一段福星市的工作经历当中,他还真就觉得有一些事情需要总结学习,他就虚心地和两位“前辈”请教起来。
今天吃饭的情景跟往常的宴请不一样,这边华夏国的哥几个喝的都是那志明找人用“同盛金酒”,加上五粮液勾兑出来的五十五度的烈酒。
而老外们喝的都是那志明从香江带回来的,就是那个后来有个影星舍不得吐的“十三路易”。
老外喝的这种酒属于白兰地,酒精度是四十度,口感非常轻柔,味道醇美。
那志明后世经常跟朋友们喝酒聊天,就聊过这种酒文化的对比,大家一致的见解是
老外过去先人酿酒的时候,首先考虑到的是,这酒一旦酿造出来,喝起来不能用菜送酒,因为他们那时的农业非常落后,维持个饱腹都有困难,哪里还有送酒的美食?
所以,洋酒系列,一般的都不是佐餐酒,是饭后的饮品,不需要菜也能下咽,追求的就是口感轻柔。
而我泱泱华夏,酒是文心,是英雄胆,更是餐桌上的交际媒介。
古时候人们酿酒时追求的就是烈、辣,酒精度越高越好。
这就是说,从一开始,我们的先人在酿酒时,就是寻求佐餐酒的打法。
老外里面唯一的例外却是福尔莫斯,他是那种为了艺术可以不要自己性命的人,当然最愿意体验不一样的感觉。
他拒绝了那志明给他倒路易十三,而是要喝“同盛金”。
他一边拿着杯一边跟那志明说道
“维克多,不要担心我喝不了这种酒,我可是喝过海鸥酒的。
而且我还是酸脚趾鸡尾酒俱乐部的成员之一,你没听说过这种酒吧?”
那志明吓了一跳,一直以为他都觉得,这个洛氏五代目为了体验天下间的人文艺术,可以很疯狂,但是他却没想到这厮可以达到这么疯狂的地步。
那海鸥酒是什么?酸脚趾鸡尾酒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