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大唐日子就了,李牧越发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人类这种生物,其实是越进化越复杂,越复杂就越坏。
这一点,回顾历史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只是大部分人,没有时间去注意到而已。
很明显,越近代的人物,勾心斗角的手段就越高阶。而越古代的人物,思想往往就没有那么复杂。
李牧前世看惯了明清的电视剧,四部《铁齿铜牙纪晓岚》更是看了几十遍。穿越唐朝之后,他发现里头和珅用的阴谋诡计,放在初唐这个阶段,基本上可以秒杀全场。
这并不是说,长孙无忌等人,就没有谋略。只是,他们还没有相对应厉害的对手,锻炼不出来那么复杂的思维。
这就像,在一个很少有人说谎的时代,一个人说出一句话,会很大概率被认定是真话。而在一个处处是谎言的社会,一个人说出一句话,听到他的话的人,不会第一时间选择去相信,而是会反应一下,这个人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秦汉时期的人,可以为了一句诺言,十年不改。也可以为了一句诺言,跨越千里杀人。但是到了近代,基本上也就是放个屁的效果,真有这么信义之人,也会被当成是傻子。
就如同李牧刚刚出的这个主意,这多简单的一件事儿,如果放在明清时期,哪个皇帝会因为这事儿苦恼。明朝有厂卫,清朝有粘杆处,皇帝的念头刚出来,就有人知道怎么做了。有罪下面的人顶着,皇帝个个都是明君。
李牧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把历史进程提前了一千来年。给李世民做了一个非常不好的示范,往后他再有什么想干却碍于名声的事情,估计自己还是跑不了。
不过也没关系,只要是为了正确的事情,有点特别手段也无可厚非,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
李牧离开天上人间,直接来到了平康坊,让二狗把他那个曾经当过狱卒的兄弟三狗叫过来。用人,还是得用熟悉的人。三狗曾经帮李牧整治过鞠智盛,对他的手艺,李牧还是很放心的。
面授机宜过后,三狗拍着胸脯保证下来,明日午间此事必定办妥,随后便回家拾掇家伙,赶去大理寺监牢赴会去了。此时夜已深,李牧也疲乏了。没有折腾回家,而是像上次一样,在丽春院歇下了。
如上次一样,李牧来了,金晨便来陪伴。但李牧没有给她任何机会,简单闲扯几句,便打发她走,倒在床上闷头就睡。
李牧并不是柳下惠,美色他也爱。但他现在有点爱不过来,家里头还有三个没头没尾,金晨这个身份不明的,他可没那份闲心。而且还要考虑到家里的那个醋坛子,这要是给李知恩知道了,回家还有好么?
一觉睡到天亮,醒来的时候,金晨已经端了早餐过来。特别熬制的肉粥,配上鸡蛋小菜,别有一番韵味。就这顿早餐来说,手艺着实是不错。李牧不由多看了金晨一眼,他还真没想到,这个十指纤纤不沾阳春水一般的美人,竟然还会做饭,而且还做得不错,多少有那么一点贤妻良母的意思。
李牧看金晨的时候,金晨也在看他。二人四目相对,李牧总感觉金晨的大眼睛像是在诉说什么一样,吸引他的目光。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足够引起男人好奇心的女人。但李牧还是选择不去读这本书,这人世间的事儿啊,太多了,他又不是神仙,哪里管得过来,先把身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才是正经。
不过还有句话叫做“男人都是大猪蹄子”,虽然不想负责任,但是看看总没关系吧。或许是“习舞之人”的关系吧,金晨的身材和气质还是很拔尖的,就算是个花瓶,也是一个漂亮的花瓶,吃饭的时候旁边有这么个花瓶,心情还是很愉快的。
人骚自有天诛,臭男人的高兴总是不能够持久。就在这含情脉脉,气愤旖旎的好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侯爷?”
李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