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逮票(2 / 2)

狂野十八少年时 金01 1214 字 3个月前

沿着大道走大约三里地过辉光大队砖厂就到了莆屯。

莆屯的村口有个小店,在经过小店的时候,万帆借口买包烟走进了小店。

在林志久小店因为人太多,他没好意思买什么东西。

人太多,狼多肉少不够分。

莆屯小店里有好几个年轻人,叼着烟卷的举着酒瓶的,流里流气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

万帆买了袋装花生米、瓜子和几样小食品外加一包桂花烟,一共花了有四五块钱。

五块钱买了很多东西,他穿了一件夹克,里里外外的兜几乎都装满了。

万帆察觉到那几个青年的目光有点不怀好意,买完东西就准备匆匆离去。

就在他刚转身要离开的时候,那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里有人发话了。

“哥们!哥没有烟抽了,买盒烟给哥抽。”

万帆假装没听见,举步就走。

一个青年刷地拦在了万帆前面:“跟你说话呢,没听见呀!”

万帆转头望着靠着柜台的四个青年:“你谁呀?”

其中一个穿着衬衣开着怀的青年说道:“我姓刘,刘二。”

刘二这个人在辉光乃至乌岛公社是真的有些名声,当然不是什么光彩的名声。

不过光辉和姜崴分属两个公社,他在乌岛公社有名但在云华公社却没几个人知道他。

姜崴因为和辉光大队挨着万帆才知道此人。

“我又不认识你,凭什么买烟给你抽?”万帆面色平静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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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屡见不鲜,在辽南当地这种行为叫逮票,就是敲诈勒索的意思。

“怎么和我二哥说话呢?”万帆面前的青年一副如果万帆下句话说不明白,就要教他重新做人的样子。

“哥们!最好别和我直眉楞眼的,我又不是吓大的,如果叫声兄弟交个朋友买盒烟不算什么,但如果是想逮我票,最好往边上靠靠别档我道,知道抢劫判多少年吗?”

小样!真以为派出所是吃干饭的,老子到派出所告你抢劫,你除非浪迹天涯一辈子别回来,否则进去就是好几年。

“那就交个朋友。”刘二发话了。

“真的?我可告诉你,我这人有时可是很烦人的,真要交朋友了,在乌岛有什么事儿我可是真的会找上门的,你能摆平?”

“有些事儿可以,不是说什么事儿都能摆平。”

这些混混将来说不定哪天还真有点利用价值,现在算认识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儿。

不论哪朝哪代,混混在乡间都是有一些能力的,利用好了也能帮你办好一些事情。

“告诉我你的大名,最好别是假名,以后见面好相见。”

“刘全德。”

万帆点头,也没核实这名字的真假,扔下一张五元的票子:“下次见面说不定我会叫你一声哥,钱就剩五元了你自己看着买,我走了!”

说完,万帆走出小店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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